
7月9日,天賜材料(002709)發布公告,公司與被告陳春財、金石資源(603505)、江山金石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一案,在案件審理期間,基于案件出現新的情況,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24)浙01民初1424號],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司的撤訴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準許。
據悉,這起訴訟始于2023年。天賜材料及全資子公司九江天賜作為原告,就陳春財、金石資源及其全資子公司江山金石侵犯公司商業秘密(六氟磷酸鋰產品技術秘密信息)的侵權行為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已于2023年8月7日立案受理。
究其起訴理由,天賜材料自2005年開始進行六氟磷酸鋰的研究工作,在結合自身研發,及引進相關技術的基礎上,形成了以六氟磷酸鋰生產配方(包括配方本身、組成成分的質量要求及組成成分的生產供應商信息)、生產工藝(包含五氟化磷的制備工藝)、生產設備以及設備參數為核心的技術秘密。
九江天賜為天賜材料在2007年10月30日設立在九江地區的全資子公司,主要為六氟磷酸鋰的研發基地及生產基地。2009年,天賜材料在九江天賜工廠開始實施六氟磷酸鋰的產業化,建設六氟磷酸鋰生產線。
天賜材料和九江天賜對上述技術秘密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以確保相關技術的保密性。
在使用上述技術秘密過程中,九江天賜對授權的技術秘密進行了改進。由于改進后的六氟磷酸鋰生產技術的先進性和適用的廣泛性,該技術秘密為天賜材料及九江天賜創造了巨大經濟效益。
2009年10月10日,陳春財入職九江天賜,擔任九江天賜技術部副總經理,負責六氟磷酸鋰的日常生產和工藝變更,對六氟磷酸鋰的技術秘密方案完全了解。2014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2日期間,陳春財與天賜材料簽訂《勞務合同》(含保密協議),擔任天賜材料的技術顧問,負責六氟磷酸鋰生產技術指導工作。
據天賜材料陳述,2022年3月23日,金石資源申請了一項名為“一種五氟化磷的制備方法及其用途”的發明專利申請,該專利公開文本中記載的第一發明人為陳春財,說明陳春財為金石資源的技術人員。根據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可知,九江天賜的作業指導書已經記載了上述專利的技術方案。上述專利文本中公開的路線與陳春財在天賜材料及九江天賜處掌握的合成五氟化磷的技術路線實質性近似。因此,陳春財、金石資源擅自公開了天賜材料及九江天賜的五氟化磷制備工藝,侵犯了其技術秘密。
江山金石為金石資源的全資子公司,2022年11月,江山金石公開了一份“年產15000噸六氟磷酸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結合金石資源公開的專利和江山金石的環評報告可以認定江山金石生產六氟磷酸鋰的技術方案與天賜材料及九江天賜的六氟磷酸鋰技術秘密內容相同。因此,天賜材料認為,金石資源、江山金石擅自使用了其公司的六氟磷酸鋰生產工藝,侵犯了其技術秘密。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該案件后,被告金石資源對管轄權提出了異議,經審理,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被告對本案提出的管轄權異議。金石資源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最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該案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糾紛,與電解液關鍵原材料六氟磷酸鋰生產配方及工藝的泄密有關。金石資源原是螢石礦開采企業,2021年10月,公司宣布在浙江省江山開發區投資年產2.5萬噸新能源含氟鋰電材料及配套8萬噸/年螢石項目,正式跨界進入鋰電材料行業。
天賜材料表示,本次進展系公司申請撤訴的裁定結果,對公司當期及期后利潤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撤銷訴訟系基于案件出現新的情況進行的撤訴,后續公司將結合案件情況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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