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0日,企查查數據顯示,注冊量方面,近十年,我國電池回收相關企業注冊量逐年增加,尤其是2021年,全年注冊量同比激增300.0%至2.74萬家,達近十年注冊量增速峰值;2023年注冊量達4.62萬家,創近十年注冊量新高。截至12月19日,2024年我國已注冊4.02萬家相關企業。

企業存量方面,我國現存16.2萬家電池回收相關企業。行業分布上以批發和零售業為主,有7.6萬家,占比46.7%,其次是歸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有3.4萬家,占比21.1%。

注冊資本方面,公示注冊資本的電池回收相關現存企業中,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以內的企業最多,占比30.9%;其次是注冊資本在100萬元-200萬元的企業,占比21.6%,總的來看,我國電池回收行業以小型企業為主,注冊資本在200萬元以內的企業占比52.5%。
政策方面,12月18日,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發布《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征求意見稿》)。
在總體要求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應與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生產企業在產品研發階段加強綠色設計,提高產品的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維護性。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應承擔廢鋰電池回收主體責任,用好現有各類回收途徑構建回收網絡,提供回收服務。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生產企業、即時配送企業、電動自行車共享運營企業、電池租賃運營企業、電動自行車維修網點、回收服務網點、綜合利用企業及其它產生廢鋰電池的單位或個人應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廢鋰電池的規范移交和科學利用。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應在有產品銷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即時配送企業、電動自行車共享運營企業、電池租賃運營企業等應在有產品使用或運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或安排專人專崗,負責本地區廢鋰電池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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