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指導意見》強調:
提升電力系統穩定調節能力。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發展,強化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行的政策措施。壓實地方、企業責任,推動電力需求側資源參與需求側響應和系統調節。
鞏固擴大風電光伏良好發展態勢。穩步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有序推動項目建成投產。統籌優化海上風電布局,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穩妥有序推動海上風電向深水遠岸發展。做好全國光熱發電規劃布局,持續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動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在條件具備地區組織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開展全國風能和太陽能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
持續推動重點領域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構建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深入推動交通用能電氣化,持續優化城市、公路沿線和居民社區充電網絡,加大縣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推動創建一批充電設施建設應用示范縣和示范鄉鎮,探索開展車網雙向互動。
加快培育能源新業態新模式。加強新型儲能試點示范跟蹤評價,推動新型儲能技術產業進步。編制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政策,有序推進氫能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穩步開展氫能試點示范,重點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拓展氫能應用場景。推動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實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廣綜合能源站、源網荷儲一體化等綠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實施新能源微電網、微能網、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應用等示范工程。
促進能源新技術應用示范。探索推廣虛擬電廠、新能源可靠替代、先進煤電、新型儲能多元化應用等新技術。
深化能源重點領域改革。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出臺深化電力市場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加強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推動落實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制定《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基本規則》《電力市場準入注冊基本規則》。
有序推進清潔能源產業鏈合作。構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共贏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加強中歐在風電、智慧能源、儲能等重點領域合作,推動一批中歐能源技術創新合作示范項目落地實施。開展中國―東盟清潔能源能力建設計劃項目交流,推動成立中國―東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推進與沙特、阿聯酋等國共同籌建中阿清潔能源合作中心,加強在氫能領域的務實合作。
原文附件:《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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