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 試驗方法: C.2.1 選擇熱失控觸發對象:熱失控觸發對象為電池包中布置最為密集部位模塊內電池管理系統管理的最小蓄電池單元的最小電池單元。取出

C.2 試驗方法:

C.2.1 選擇熱失控觸發對象:熱失控觸發對象為電池包中布置最為密集部位模塊內電池管理系統管理的最小蓄電池單元的最小電池單元。取出觸發對象所在的模塊,將加熱裝置與觸發對象直接接觸并固定,要求加熱裝置 (加熱功率要求見表3)與蓄電池直接接觸,安裝溫度監控器,且監測測試對象的正、負極柱,和可測面幾何中心的溫度,(溫度數據采集頻率要求至少每1秒間隔不小于1Hz記錄一個數據,精度要求小于+/-0.5℃。)。

C.2.2 將模塊恢復至原有位置,將蓄電池包上蓋與箱體按原有方式密封,并保持蓄電池包結構的完整性。

C.2.3 啟動加熱裝置對觸發對象進行持續加熱,直到出現如下條件之一后, 關閉加熱裝置。

a) 與加熱裝置直接接觸的電芯測得的溫度均超過150℃,且任何一測量點測得的溫升速率(dT/dt)超過10℃/S;

b) 各測量點的溫度超過300℃,并持續5min。

C.2.4 加熱過程中及加熱結束2h內,如果發生起火、爆炸現象,則試驗終止。


附 錄 D

車載終端功能

(規范性附錄)

D.1 車載終端功能

車載終端應具備以下功能:

00013——實時上傳車輛故障和安全預警信息。根據可能對車輛造成的安全隱患嚴重程度,對故障和報警進行分級管理,不同的級別應設置相應的處置措施。

00014——實時上傳車輛狀態信息、驅動電機數據、蓄電池包數據、行車數據、充電過程數據及異常報警數據的功能,監控數據項目應包含但不限于表D.1的內容。

00015——遠程提醒功能,將故障及報警信息通知維修服務人員。

 《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 

《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

《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

《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

附 錄 E

碰撞試驗方法

(規范性附錄)

E.1 試驗場地

試驗場地應足夠大,以容納移動壁障驅動系統、被撞車碰撞后移動和試驗設備的安裝。車輛發生碰撞和移動的場地應水平、平整,路面摩擦系數不小于0.5。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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