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中汽協官網發布《關于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下鄉第二批車型推薦目錄申報的通知》。
《通知》明確,所有申報車型必須是公告目錄內車型并取得合格證。
其中,新能源乘用車方面,《通知》要求,申報車型2024年1-8月份合計產量超過5000輛以上(包括5000輛);無輿論性負面報道;質量過硬、用戶評價高;優惠后價格應在25萬元以內;單一企業申報車型不超過三款(可申報一款新上市或近期上市車型)。
新能源商用車方面,《通知》要求,優惠后價格25萬以下,2023年全年和2024年1-8月份合計產量在1000輛以上(含1000輛);單一企業申報車型不超過二款(可申報一款新上市或近期上市車型);新能源皮卡車型無售價門檻;申報車型未來半年內不會出現車型停產、停售等情況。
此外,《通知》還明確,以上申報車型需具備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擁有基本的售后服務和銷售網絡。
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車型目錄以年度為周期進行更新,第二批目錄為增補,因此已在本年度首批目錄中的車型,可不再申報。
本次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22日。
《通知》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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