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能源汽車處于起步階段,未來發展還有不少不確定性,這就需要新能源車企走出一條新路子,實現技術創新,推動商業化運營。

電動車

我國的新能源汽車從“十五”再到“十三五”,經歷了從無到有的發展階段。

從實驗室到生產線,從以研發和生產的單一產業為主,到初步形成電池研發生產、零部件生產、整車生產、整車銷售、電池和整車租賃、電池回收再利用等上中下游的產業鏈,新能源汽車已經從一個技術概念發展成為我國應對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挑戰、通過供給側結構改革保持可持續發展、從汽車大國轉化為汽車強國的戰略產業。

雖然新能源汽車市場表現出一路上揚的增長態勢,但其自身瓶頸也一直未獲突破:續駛里程、電池壽命、產品性能等技術還未進入完全成熟期;各地的充電樁等基礎設備的完善也一直在解決中,而充電樁和維修、售后服務等都是制約新能源汽車迅速發展的因素。

我國新能源汽車處于起步階段,未來發展還有不少不確定性,這就需要新能源車企走出一條新路子,實現技術創新,推動商業化運營。

亟待解決的兩大問題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十三五”規劃明確支持產業進步發展壯大的背景下,北京金誠通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冬梅,越來越深刻感覺到新能源汽車要實現商業化運營,兩大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擺脫政策依賴性,這是需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

“新能源汽車的政策依賴性目前還很強。”在近日舉行的第十屆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新能源汽車專業論壇上,楊冬梅說,“現階段新能源車的銷售仍主要依靠國家政策,特別是補貼政策的落實。政策空檔期里,全國范圍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就會基本處于停滯狀態;產業鏈上的企業明顯側重于國家政策支持力度比較大的純電動汽車的研發,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推廣力度明顯較低。”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上的企業相互銜接不足,投融資工具整合力度有限,產業化商業模式還處于探索階段。

“在新能源車上中下游的產業鏈上,大部分企業還處于各自為戰的發展階段。”楊冬梅舉例說:“整車生產企業僅僅以生產及銷售新能源汽車為目標,并不提供充電服務;充電基礎設施只提供充電服務,運維則不在其服務范圍。”

上中下游的產業鏈開發,包括電池研發生產、零部件生產、整車生產和銷售、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等等,都會有大量的合同管理和審核需求。楊冬梅分析,對于新能源汽車公司的并購重組、債券的發行等企業常年專項法律服務的需求,法律服務行業一般因循過去法律服務的經驗,被動地應對和提供這些服務。

“法律服務要能夠協助新能源汽車企業主動以新型的投融資工具為紐帶,通過投融資結構設計,重新分配產業鏈上各環節的成本結構,實現產業鏈上各方互利共贏。” 楊冬梅建議。

分時租賃或成突破口

除法律服務助推新能源汽車商業化運營之外,分時租賃或將成為發展突破口。

家住馬連道的劉先生,上班地點卻在上地。近一年時間,他上下班都會經常選擇時租GreenGo綠狗租車的純電動車。方便快捷、租金便宜,是劉先生選擇租車的原因。

4月末,國際知名咨詢機構羅蘭貝格攜手首汽出行發布了《2016中國約車及租車市場分析報告》。報告指出,當前線上約車、租車模式市場前景廣闊,B2C約車租車模式將在越來越多的城市普及發展。其中,新能源分時租賃的移動出行模式在對比中突顯出其創新、環保、便捷、發展潛力巨大的特點,在共享經濟為消費群體普遍接受的市場狀態下將迸發更加強勁的發展動力。

相關數據顯示,目前租賃車輛在北京已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中的占比,已經達到三分之一。可見,新能源汽車在利好政策助推下,雖然銷量逐年提升,但在私人用戶的銷售無法快速突破的情況下,租賃有可能成為時下新能源汽車推廣的新突破口。

只是,在各租車平臺的實際經營中,新能源汽車租賃依然難以擺脫盈利難、充電難等現實問題。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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