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時,在現行交通管理體系中,沒有生產資質的企業生產的車輛產品,無論是否滿足安全環保要求,都無法獲得相應的機動車牌照。
除山東、河南、河北幾個省份的部分試點城市外,小型電動車依然不能合法上路行駛,也不能進行有效的交通管理。大量即無牌照,又無駕駛員資格的小型電動車橫穿與城市街道。
人們巨大的現實出行需求與現有行業管理體制、交通管理法規發生了沖突。
家住北京的王先生對記者表示,在擁有了一輛燃油汽車之后,長久以來他一直還想購買一輛小型電動車。燃油汽車可以用于周末長途出游,而小型電動車則可以用于平常的上班通勤和接送孩子上學。這樣做即環保時尚,又方便。一輛小型電動車不僅占用城市道路資源較小,一個停車位幾乎可以兩輛小型電動車。同時,北京本就擁堵的交通也使得更高的時速性能變得毫無意義。
然而,小型電動車不能上牌、不能上路行駛的政策卻令王先生這樣的消費者頗為困惑。
小型電動汽車生產缺乏國家標準,道路通行缺乏管理,這不僅對于消費者的權益和安全是一大損害,也不利于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
由于缺乏相應的管理和標準,小型電動車行業魚龍混雜,即存在質量、服務較好的品牌產品,也存在粗制濫造的小作坊產品。產業陷入低價競爭,難以優勝劣汰。
同時,由于在道路管理上采取了一禁了之的簡單方法,而對于大眾需求沒有進行有效的交通管理和疏導,導致大量小型電動車在無牌無照的情況下,橫穿于城市的街道。
而交管部門則一方面陷入普遍違法,禁而不止的尷尬,另一方面又不能建立新機制對小型電動車進行規范和疏導。“產業魚龍混雜、道路交通疏于管理的局面,如不及時出臺有效的管理措施,低速電動汽車將重蹈電動自行車管理失控的覆轍。”賈新光表示。
目前,相關政府部門已經就小型電動車的發展進行了調研,并出臺相關管理征求意見。一些擁有整車生產資質的企業也已經認識到了市場的現實需求,開始著力開發小型電動車。2015年,對于消費者和產業來說也許都將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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