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機動車6種主要違法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數
而在非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方面,逆行、占道、闖紅燈的違法行為排在前三位。這點在河北省交管局公布的2014年全省交通事故分析報告有所體現,“按違法行為統計,非機動車違法主要是逆行,發生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占單項總數的23%、12%。違法占道行駛發生事故死亡22人,未按規定讓行發生事故死亡33人,違反交通信號發生事故死亡20人。”此外,據新藍網報道,在今年3月份杭州市集中整治電動車違章行為的過程中,出現了一天就查處2千多輛電動自行車的情況。
電動車違章頻繁,僥幸心理是主因
一個駕駛汽車謹慎的司機,開起電動車卻可能魯莽,因為認為電動車很安全,低估違章風險
說到電動車違章,人們常常歸因為騎車人不守法、規則意識差等等。不過這些都是表面的,還得從行為心理學來分析。先來看個例子。車訊網名為《“中國式電動車”安全嗎 》的文章中引述了一個案例。一輛私家車在信號燈變綠后正常行駛,突然撞上一輛闖紅燈沖出來電動自行車。結果交警認定“私家車司機在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觀察嚴重疏忽,未確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需要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未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本哂兄饔^故意違章的一方卻只承擔很小的責任,無疑會使其低估違章的風險和成本。

違章也變得心安理得
因此,之所以電動車違章頻繁,很大原因在于駕駛人自認為安全,低估違章的風險。在道路上的角色不一樣,就會對風險有不同的感知。一個平時開車謹慎的司機,如果換成騎電動車出行,可能就不會那么謹慎。這一方面受固有信息的影響,平時我們了解的信息都是“開車會更危險”,因而在心理上認為開車違章的風險要比騎電動車風險更大;另一方面,是歸因錯誤,很多人在心理上認為違章出事的責任不在于自己,而在于機動車司機,不少騎電動車的人覺得汽車避讓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而這種違章僥幸心理的產生,與目前我國法律缺少對非機動車違章處罰的規定有關。處罰不力,大大降低了駕駛人的心理成本,使其能心安理得地將違章進行到底。
也存在客觀原因,電動車也常會“無路可走”,“被迫”違規
電動車數量驚人,城市公共交通空間卻缺乏合理性,電動車無道可走,造成很大事故風險

“開門區”影響寬度示意圖(圖片來源:論文《非機動車安全行為特性分析及改善》)
由于城市公共交通空間缺乏合理性,電動車等非機動車上路還面臨的一個尷尬問題——沒有專用車道而“無路可走”。按理說,電動車是有非機動車道的,然而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許多非機動車道被占為了路內停車位。
劉樟偉等人在論文《非機動車安全行為特性分析及改善》中指出,路內停車擠占了非機動車行駛的空間,特別是“開門風險”進一步增大了非機動車靠邊行駛的危險性。另一方面,則會逼迫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從而給大部分機動車帶來干擾,影響司機對行車路徑的觀察,更有可能的是,司機為了避開非機動車,頻繁變換行駛軌跡和速度,而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然而,不可能封殺電動車,需要的是正視這個管理盲區
目前全國沒有一部專門針對非機動車道路安全的法規,現有法律體系已然落后
以電動車為主的非機動車已經成為許多城市的管理大患,廣州甚至兩度頒布“封殺令”。然而,面對巨大需求,宜疏不宜堵。在對代步工具難以約束的情況下,應該加強對駕駛人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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