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將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和實際推廣應用數量對各市分類給與購車綜合補助,主要用于補貼新能源汽車購置、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等方面。例如,在列為一類地區的廣州市,新能源客車將按照國家標準的30%給與省財政補助,純電動專用車為30%,出租車為30%,公務車等為30%,私人乘用車為10%。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并沒有列入分類之中,這可能是考慮到深圳本地一直對推廣新能源汽車給予較大的財政補貼力度。規劃要求各市均要出臺財政支持政策。
此外,規劃要鼓勵國有企業以股權投資、融資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對于國有企業投向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投資,經審核允許其收益按公益性和保本原則進行專項考核,不納入國有企業一般業績考核范圍。這也屬于一種機制創新。
按照此前上海等地的經驗,引入更多外地品牌參與市場競爭,成為推進購買的一大推動力,形成有利于市場競爭的應用環境。廣東此次規劃也特別重視鼓勵競爭以降低成本。規劃提出,通過加大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各方特別是省內外整車制造企業積極參與競爭,鼓勵不同技術路線、不同商業模式的探索和發展,促進形成規模效應,不斷降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成本,盡快實現新能源汽車在不依賴大量財政補貼前提下的規模化、商業化應用。
廣東新能源汽車推廣對技術路線和商業模式都不設限。其中,規劃提出探索通過采用“EMC(電池兼容)+租賃+政府補貼”等新型商業模式,引入社會資本,整體推進珠三角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汽車4S店要建充電站
在電動車充換電設施上,廣東希望通過調動各方積極因素,盡快形成充換電網絡,掃除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障礙。實際上,“以公帶私”的推廣模式,也更有利于在前期集中形成充換電網絡。
規劃要求,將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并明確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的規劃條件和要求。新建汽車4S店和公共停車場要配套安裝一定數量的充換電設施,現有汽車4S店和公共停車場要逐步加建充換電基礎設施,居民小區停車場也要根據業務要求安裝充電設施。有條件的加油站要安裝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充分利用路燈網絡、咪表停車位等電力資源建設充電樁。繁華商業區、大型商場均要逐步開設具備充電裝置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此外,規劃也鼓勵南方電網公司參與珠三角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并鼓勵和支持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同時,規劃對完善配套政策也有具體規定。包括制定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通過分時電價促進低谷時段充電,降低新能源汽車運營成本,優化電力系統運行。制定出臺新能源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用減免政策。研究新能源汽車在路橋通行費、停車費等方面的補貼政策。
規劃還提出優化新能源汽車交通管理方式,包括優先辦理新能源汽車的入戶、年檢等業務,純電動汽車新入戶上牌時不須經排氣檢測可直接發放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環保標志。而實施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的城市,要對新能源汽車進行區別對待,不作相關限制。此外還將出臺新能源汽車可共享公交車道,不受限號行駛約束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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