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代表國務院,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
回顧2023年工作,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占全球比重超過60%。此外,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新三樣”出口增長近30%。
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積極培育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鞏固擴大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等產業領先優勢,加快前沿新興氫能、新材料、創新藥等產業發展;促進消費穩定增長,提振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電子產品等大宗消費。
經歷2023年產業陣痛與調整,2024年,電池新能源賽道行至關鍵節點,價格戰與洗牌潮正在上演,產業鏈如何行穩致遠?產業鏈企業又將有怎樣的活法與干法?如何從“實現全球領先”到“保持全球領先”的躍升?
近日,站在全國兩會這一重要政治平臺,電池網聚焦電池新能源產業鏈,匯總車圈大佬為中國汽車行業發展建言獻策。(點擊詳情查看:《聚焦新能源車!今年兩會李書福/雷軍/何小鵬等提了這些建議》。)
此外,今年兩會來自鋰電池產業人士帶來的多份提案被廣為傳播,提案聚焦鋰電企業出海、廢舊鋰電池資源循環再生、碳足跡核算、動力電池安全標準、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鋰電材料行業產能過剩、新能源產業知識產權等熱點問題建議,為共同推動我國電池新能源產業高質量健康可持續發展建言獻策。
寧德時代曾毓群兩會提交四份提案 聚焦中國電池企業出海等
3月4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在京開幕。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毓群委員提交了四份提案,聚焦中國電池企業出海、重卡電動化、電池與電網雙向融合互動(B2G)、工業固廢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熱點話題。
在《關于加快推進重卡電動化進程的提案》中,曾毓群指出,隨著動力電池技術不斷提升,結合換電等商業模式創新,近年來我國電動重卡已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但滲透率遠低于汽車行業平均值。基于此,曾毓群建議,進一步優化我國電動重卡管理政策,完善標準體系,鼓勵電動重卡市場技術創新與推廣應用,加快實現我國交通運輸行業雙碳目標。
在《關于抓住本質推進電池與電網雙向融合互動(B2G)的提案》中,曾毓群指出,當前,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快速上量,大規模電動汽車的無序充電將進一步加劇電網負荷的峰谷特性,給電網安全造成沖擊。另外,隨著具有波動性、間歇性特點的新能源發電占比不斷提高,為維持系統實時平衡,電網面臨大量靈活性調節能力缺口。為了變負擔為資源,一箭雙雕解決交通和能源領域存在的兩大難題,曾毓群建議,可以抓住車網互動(V2G)的本質,研究探索電池與電網雙向融合互動。
在《關于加強工業固廢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中,曾毓群指出,當前,一般工業固廢管理仍較為薄弱,對我國工業固廢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帶來了負面影響。針對該問題,曾毓群建議,建立工業固廢護照管理政策和標準,明確各活動方職責、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強信息化手段輸入,實現全過程數據的記錄和追溯。
在《關于高標準引領高質量 保持我國新能源電池產業競爭優勢的提案》中,曾毓群指出,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新能源電池技術上實現全球領先,規模上占據了全球60%以上份額,但未來發展仍面臨諸多挑戰。其建議:一是提高國內標準技術水平,通過標準引領提升技術進步,二是企業在走出去時要有序競爭,防止中國摩托車在東南亞市場的“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慘痛教訓再次上演;三是深度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提升國際標準影響力;四是建設國家質量標準實驗室,開展質量標準共性技術研究。
中創新航劉靜瑜:創建國家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中創新航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靜瑜準備了《關于支持江蘇常州創建國家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建議》等建議。
在《關于支持江蘇常州創建國家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建議》中,劉靜瑜介紹,目前,江蘇省常州市在新能源產業賽道上取得了先發優勢,已形成“發儲送用”產業生態閉環,產業集聚度位居全國前列。
劉靜瑜表示,目前,江蘇省僅有第一批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3家(徐州、常州、蘇州),領域分布在智能制造裝備和生物醫藥,在新能源領域還沒有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常州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已成功入選江蘇省級戰新融合集群示范,需要通過建設更高能級的產業集群,進一步吸引和整合產業鏈供應鏈資源,形成良性競爭、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打造有示范意義的新能源產業高地。
立足于更好地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式、跨越式發展,劉靜瑜建議,國家層面開展新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在新一批國家級戰新產業集群中考慮將常州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認定為國家級新能源戰新集群,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為常州打造“新能源之都”提供更多動能。
天能控股集團張天任:推動儲能、電池回收等產業高質量發展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計劃提交的27件議案和建議中,三分之一聚焦在新能源產業上:在儲能、氫能、鉛蓄電池消費稅、動力電池碳足跡、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等領域,向大會提交9項建議。
關于優化新能源配儲政策,推動儲能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當前,儲能產業發展需要關注新能源項目配儲、共享/獨立儲能電站的盈利渠道受限等現狀。據此,張天任代表建議:出臺全國性政策,鼓勵新能源企業租用規模達標情況與上網發電量掛鉤;拓寬共享/獨立儲能電站的盈利渠道,鼓勵開展各類交易獲取收益;探索建立容量市場,建立“同工同酬、同質同價”的電價機制;推動儲能高質量發展,推動技術創新迭代發展,完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建立動態的儲能市場發展監測機制等。
關于加快氫能規模化應用進程,推動氫能產業發展的建議:目前我國已基本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制氫、儲運、加注和應用的氫能產業鏈。在制氫環節,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制氫國,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匯集全產業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超過300家。但也存在著制約氫能發展的因素,具體建議有:推動示范城市群擴容,進一步加快氫能規模化應用的進程;全力保障補貼政策落地,減輕企業研發負擔;加快氫能行業相關標準制定,加速推動氫能行業的發展。
關于加強規范化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做優做大做強電池回收產業的建議:工信部印發的《“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方面提出了多項明確要求,目前行業仍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具體建議:以省為單位試點一批規范化回收企業,以實現產業的合規性、良性發展;加快出臺鼓勵“區域化回收+中心倉+就近處置配套”的引導性政策,以打造產業集群;要求廢電池回收必須做到實物流、轉移聯單流、發票流三流合一,可追溯精準化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回收,建議各省進一步有效落實獎勵舉報制度。
關于大力推動動力電池循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動力電池回收行業在國家的重點支持下,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仍存在不足之處。建議:構建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的生態體系,強化溯源體系數字化建設;建立動力電池碳足跡標準體系,加快產業鏈綠色低碳轉型;加強規范性企業的資質審核,加大對白名單企業的政策扶持;完善再生原料標準體系,擴大優質再生原料進口規范和規模,保障資源供應;規范引導動力電池回收行業信息的公開化,防止資本無序重復擴張。
關于完善再生資源稅收政策,助力循環經濟發展的建議: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勢頭正好,但上游供應商多為散戶回收者,無法提供合規發票,影響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稅法遵從的效果。為完善再生資源稅收政策,解決大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難以取得進項發票的問題,建議:試點企業代開,由符合規定條件的大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試點為回收散戶代開發票;第三方代開,允許第三方以投售人名義開具發票并轉交給回收企業;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關于優化稅收政策,助力鉛電池產業質量健康發展的建議:近年來,隨著鉛酸蓄電池相關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得到優化,資源回收利用率不斷創新高,繼續對鉛酸蓄電池征收消費稅和取消出口退稅不盡合理。據此建議:優化電池消費稅政策,考慮降稅、免征、免稅;鉛酸蓄電池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關于加快建立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規則的建議:我國是動力電池產銷大國,但國內針對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的研究起步較晚,至今為止,尚無專門針對電池產品碳足跡核算的標準規范及可靠數據庫。去年,國家多部委發布重要文件,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據此建議:將動力電池產品納入2025年50個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名錄中;建立完善的動力電池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數據庫;建立健全動力電池回收環節碳足跡計算標準;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訂,實現國際互認。
關于盡快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建議:為充分發揮電動自行車作為民生保障工具、低碳交通工具的價值,進一步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建議:加強電氣安全要求,保障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增加特殊路段要求,保障電動自行車騎行安全;取消無線電騷擾特性試驗。
關于明確共享電動自行車綠色屬性,推動全民綠色出行的建議:為有效發揮共享電單車在國民經濟與交通出行中的作用和價值,推動全民綠色出行,亟待進一步完善共享電單車行業發展頂層政策,明確共享電單車綠色屬性,推廣先進模式案例,探索構建共享電單車行業標準規范體系,推動共享電單車行業綠色健康發展。對此,建議:明確綠色產業定位,深入研究共享電單車的綠色價值和綠色出行,進一步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推廣典型地區綜合監管經驗,因地制宜復制推廣,形成共治共享、健康有序的局面;加強行業自律,建立行業規范標準,共同發布環保倡議。
格力電器董明珠:建立更嚴格的動力電池安全標準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將提出建議,建立更嚴格的動力電池安全標準。
董明珠建議,將《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38031)中“針刺試驗”規定為單體電池的強制性項目,并制定科學合理的試驗要求,提升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的安全可靠性,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質量,降低電動汽車安全風險,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同時,在《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中增加“燃燒噴射試驗”,并研究制定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動力電池的試驗方法和要求,提高電動自行車用動力電池的安全性能,降低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和蔓延的風險,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贛鋒鋰業李良彬:鼓勵支持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 突破鋰冶煉渣回收處理難題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李良彬建議,鼓勵支持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突破鋰冶煉渣回收處理難題。
同時,為了有效應對中資企業出海投資開發風險,李良彬建議促成新能源產業鏈聯合出海,并推動全面電動化,多舉措降低海外政策對中資企業的影響等;在有效應對民營企業海外礦產合同履約的風險方面,李良彬建議健全涉外法律服務體系;除此以外,李良彬還對促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建議。
建議一,鼓勵支持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 突破鋰冶煉渣回收處理難題:鋰冶煉渣的回收處理已成為鋰電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瓶頸問題,如果不解決鋰渣的出路問題,或將嚴重制約鋰化學品的生產,鋰冶煉渣的資源化回收利用已刻不容緩。為此,李良彬在兩會中提出關于鋰冶煉渣回收處理、冶煉渣資源化利用的建議。
一是出臺相關政策,鼓勵與支持鋰冶煉渣大宗化利用。鼓勵建材、水泥、陶瓷、道路建設、礦山修復、農業硅肥等領域使用鋰冶煉渣;組織相關部門、企業聯合制(修)訂鋰冶煉渣在相關領域的應用標準,如修訂《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GB175-2023 ),允許使用鋰冶煉渣做水泥摻合料;制訂鋰冶煉渣在水泥摻合料、礦山修復、道路建設、農業硅肥、玻璃纖維等領域應用的標準,打通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整合創新資源,突破鋰冶煉渣回收處理難題。通過揭榜掛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方式,鼓勵企業聯合高校、院所,開展鋰冶煉渣高值化、大宗化利用、源頭減量等技術攻關,促進鋰電產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建議二,健全涉外法律服務體系 有效應對民營企業海外礦產合同履約的風險:礦產資源開發是我國企業海外投資的重要領域,這類產業的投資風險常高于一般產業,不但投資金額巨大,且涉及相關利益主體眾多。企業不但要考慮產業、技術、金融、管理、法律等多方面風險因素,還面臨東道國以及其他國家的政治及社會風險的考驗。
李良彬建議,為有效地保護民營企業在海外礦產投資的安全,我國有必要加強官方涉外法律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外國法查明機制以及涉外司法機制,同時幫助企業開展海外投資合規培訓,多措并舉。
一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務。建立完善的涉外工作法務制度,包括駐外法務參贊與東道國司法部門溝通交涉,為企業提供法律支持,應對東道國法律形式的政治風險,如國家安全審查、政府違約等,促進事態向更公平的方向發展。
二是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為海外礦產投資企業提供完備的域外法查明服務,分析東道國與中國法律制度差異,建立明確的法律法規,幫助企業精準把握東道國準入和經營規則,預判風險,避免嚴重風險隱患。
三是完善涉外司法機制。建議建立國際商事法庭和聯合仲裁機制,為海外投資提供爭端解決平臺,降低法律風險。加強與其他國家司法交流合作,完善涉外司法機制,為海外礦產投資企業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司法保障。
四是提高企業合規意識。除了從國家層面對海外礦產投資的民營企業進行保護以外,企業應提高法律與風險意識,確保投資經營活動符合東道國法律。建議進行針對性法律培訓,避免觸犯東道國法律法規,防止中國企業國際聲譽受損的同時,也能更好地融入當地體系,加快項目進程。
建議三,有效應對中資企業出海投資開發風險:面對全球能源轉型和新一輪科技革命的背景,中資企業在海外礦產資源投資和市場拓展面臨多重挑戰,包括地緣政治角力、資源保護主義上升以及國際競爭加劇等。
外部環境因素如國際局勢變化、海外政策限制(如IRA法案)增加了新能源產業的競爭壓力。內部競爭因素中,中資企業間的無序競爭以及對海外市場和法律環境認知不足,加劇了這些挑戰。
為推動中資企業海外市場擴展及礦產資源投資開發的規范化、集群化發展,克服外部門檻、防止無序競爭、有效規避風險,李良彬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促成新能源產業鏈聯合出海,并推動全面電動化,多舉措降低海外政策對中資企業的影響。希望面對海外各國政策時,國家層面應出臺應對策略,避免全球供應鏈體系分裂,推動鋰電產業鏈組織集體出海,加大對友好國家或地區的出口政策支持,鼓勵共同投資建廠,形成利益共同體。同時,激勵企業拓展鋰電應用場景,通過補貼、稅收優惠等措施推動動力電池發展,降低海外政策風險。
二是加強外交合作,與當地國家或區域形成更多戰略合作關系,構建穩定高效的外部投資環境。通過建立礦業聯合會、加入區域經濟合作組織,設置長效溝通機制,構建穩定的外部投資環境。設立區域性投資銀行,提供金融支持,結合貨幣互換等政策,促進穩定的境外礦產資源開發環境。
三是加強引導或設置明確對外投資規則,以合作共贏替代無序競爭,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建議國家制定明確的對外投資規則,通過市場監測和投資監管制度,避免無序競爭,鼓勵企業間合作,促進行業自律和管理規范化。
四是加大對民營企業海外投資、開發的支持力度,鼓勵形成配套產業,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希望進一步加快海外服務資源整合,利用國際合作平臺,建立行業協會,提供投資分析、司法協助等服務。加強 ESG 立法和政策引導,促使企業注重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提升中資企業國際形象。
華友鈷業陳雪華:從材料端著力促進鋰電產業鏈安全發展
過去幾年里,我國鋰電正極材料行業得到了快速發展,擁有了全球領先的產能規模、產業體系和技術優勢。但是,由于過熱的投資和同質化的重復建設,迅猛擴張的鋰電材料行業在2023年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全國人大代表、華友鈷業董事長陳雪華認為,解決鋰電材料行業產能過剩的問題,需要從政策指引和國際產能合作等方面發力。
陳雪華建議,政府層面需要加強政策指引。政府在新興產業發展過程中,應及時發布產業信息,建立資源、產能與需求相匹配的預警機制,引導企業合理投資、理性發展,防止產能嚴重過剩,保障行業健康發展,降低和減少市場失靈對產業發展和企業經營帶來的損害。
陳雪華同時建議,鼓勵和支持有條件、有實力的鋰電材料企業積極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尤其是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合作,在項目審批、金融政策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在鋰電材料國際產能合作中實現“中國制造”向“世界制造”的轉變。
在歐美等區域相繼發布電池法案后,我國從其獲取廢舊電池及再生材料的難度加大。同時,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鋰電材料出口國,為了滿足歐美市場的要求,需要使用國內的再生資源加工成鋰電材料產品進行出口。陳雪華認為,這將會使我國能源金屬長期處于“凈流出”狀態,進而給我國鋰電產業鏈的安全發展、持續領先帶來重大挑戰。
如何在材料端確保我國鋰電產業鏈安全發展?從進口角度,陳雪華認為,應該關注海外廢舊鋰電池資源,尤其是“以海外廢舊鋰電池為原料制成的氫氧化物中間品”的進口問題,具體而言,其一,建議調整相關進口政策,通過調整稅率及進口國范圍,鼓勵這類產品進口,促進我國新能源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其二,鼓勵國內有條件的鋰電循環企業出海構建全球廢舊電池拆解回收網絡,持續獲取海外廢舊鋰電池初級材料資源,通過循環再造方式將這類資源導入國內鋰電產業鏈,再出口高附加值材料產品,提升產業鏈再生原料占比,構建更具韌性的供應鏈。
邦普循環李長東:支持企業全球布局新能礦 加強新能源產業知識產權保護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長東繼續重點關注新能源產業如何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問題。
李長東認為,“現在新能礦所需的資源越來越受到全球各國的高度重視,鎳、鈷、鋰等關鍵金屬被許多國家列為戰略資源。”
由于多數新能礦所需的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地理分布的極度不均衡性,目前全球主要經濟體已經開始評估其供需情況,并制定相應的全球資源戰略。
因此,李長東提出,要支持我國企業全球布局新能礦的建議。“過去一年,我也去了東南亞的印尼、南美的玻利維亞等地進行實地考察,尋求合作機會。希望通過項目合作,提升新能源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進一步增強佛山新能源產業競爭力,助力提升廣東省新能源產業整體優勢。”李長東說。
此外,中國正處于新能源汽車市場彎道超車的關鍵時刻,亟需加強對新能源產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因此,李長東也提出加強新能源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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