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表示,按照標準工作流程,阿特斯近期將對歐委會提出的問題提交書面回應,并向歐委會證明其是嚴格遵循價格承諾協議的規定內容和程序進行組件銷售和商業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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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貿易總司日前在一份公開文件中列出了三家中國光伏企業的違規行為,包含使用不符合協議的OEM(代工)方式、向客戶提供額外利益、違反進口量規定等。

作為被點名企業中的一員,光伏巨頭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下稱阿特斯)就歐委會提出的違反價格承諾協議的通知發表了聲明。

根據該聲明,阿特斯表示:公司已接到歐委會發出的通知,歐委會將就阿特斯在中歐達成的光伏價格承諾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現的一些潛在問題進行核查。

 據了解,2013年8月,中歐雙方就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在歐洲市場的最低銷售價格達成一致,價格承諾協議是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的協議。

 阿特斯表示,按照標準工作流程,阿特斯近期將對歐委會提出的問題提交書面回應,并向歐委會證明其是嚴格遵循價格承諾協議的規定內容和程序進行組件銷售和商業運作的。目前,公司同歐委會與中國機電商會正保持密切溝通,積極配合,以期最大程度澄清事實。

 阿特斯投資者關系總監Ed Jobs先生表示:“作為一家全球化的企業,阿特斯所有的商務行為和會計原則完全遵守美國SEC的規則和各經營地有關商業競爭的法律和法規,包括按照中歐達成的價格承諾協議的規定內容和程序進行組件銷售。需要說明的是,歐委會所作的任何決定將不會對阿特斯2015年全年的業績產生重大影響。此外,歐洲市場在阿特斯全球發展戰略布局中的市場份額占比不大,但不管怎樣,我們還是會不遺余力的為歐洲市場的客戶提供阿特斯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

[責任編輯:梁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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