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過評審的《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株洲市將推廣應用1035輛新能源汽車,其中公交車不少于300輛、出租車200輛,社會購車不低于285輛。
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區域,株洲市將如何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8月25日,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株洲市將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的發展思路,加大購置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力度,進一步完善配套設施,在公共服務領域重點推廣新能源汽車。在購車補貼方面,購買符合國家補貼條件和國家政策確定的車型,省內將按國家補助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其中省級財政負擔補貼金額的30%,市級負擔補貼金額的70%,但國家補貼和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在新能源汽車后續配套等方面,株洲市規定新建辦公樓、住宅小區、社會公共停車場等,要按照總規劃停車位的15%,預留充電樁的安裝位置和容量;已經建成的,則由建設運營單位與業主協商充電設施建設方式。今明兩年內,株洲市將投資7700萬元,建電動公交充換電站、電動出租車充電站各4座,公務及社會用充電點700個,以滿足1200臺車輛的充電需要。“目前,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普及率并不高,新能源汽車售賣點也不多,但未來,將有更多技術成熟、性能可靠的產品進入市場,部分推廣車輛還將實現本地化提供。”上述負責人介紹,我市將扶持本土整車生產企業進軍新能源汽車領域,如將支持南車時代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此外,還將扶持本地充電網絡設備龍頭企業,以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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