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在已實施的六期搖號中,普通小汽車是“幾十萬人爭幾千個號”的局面,而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富余,目前已經(jīng)累積過萬,投入使用的僅2146個。昨日,市交委及發(fā)改委聯(lián)合發(fā)布通知,調整電動小汽車增量的調控政策,符合條件的市民,兩年內無逾期不使用增量指標(搖號獲得)行為的,即使名下已有一輛車,也可以再申請一個電動小汽車指標。
交委綜合法規(guī)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放寬政策。在個人方面,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符合《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又具備以下兩個情形之一的,都可以申請1個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其中一個情形為,名下僅有1輛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且未持有有效指標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另外,名下僅持有1個有效指標,且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個人,也可以再申請一個電動小汽車指標。“即個人的申請編碼為1+1,新增的1個只能用于申請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而只要符合《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條件的單位,一個配置周期內申請增量指標可以獲得的申請編碼數(shù)量,在按照細則第十二條確定規(guī)則計算的申請編碼數(shù)量基礎上,可以增加1個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編碼。“假如單位之前配置的增量指標有N個,新的電動小汽車調控政策實施后,指標就為N+1個”。
另據(jù)了解,如果此前曾搖號、競價獲得電動小汽車指標,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申請電動小汽車更新指標。負責人強調,“此前”購買的車指的是深圳實施限牌政策以后。
電動小汽車搖號一直都“熱”不起來,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這次調整后還是這樣的情況,不排除對每一期搖號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進行調整配置。
提醒
因第七期的小汽車搖號申請已于8月8日24時截止,為保證新的調整實施后,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能趕上第七期搖號,深圳市小汽車指標調控管理中心為此臨時安排額外報名申請時間。
報名時間:8月15日0時至8月18日24時,登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
資格審核:8月19日0時至8月22日24時,8月23日起可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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