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理廢舊電池致珠江水體污染、采用爆破的手段大量采石使得山體嚴重破壞……昨日,南海區人民檢察院公布了去年至今南海十大“環境污染案”,這些案例共涵蓋了非法采礦、 盜伐林木、污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危野生動物罪等五大罪名。檢察院表示,去年至今一共有21人因此類案件被審查起訴,最重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回放:拆解舊電池致珠江污染
經查明,林某瑞于2009年1月1日承租了南海區大瀝鎮上亨屈崗工業區興儀福回收公司鋪位V127號,在無辦理任何執照的情況下從事經營廢舊電池回收拆解,經營至2013年7月31日,被公安機關會同環保部門查獲,并現場查獲廢舊電池152835公斤。
經環保部門取樣監測到V127號鋪下水口的有毒重金屬總鉛超標249倍;總汞超標9倍;總砷超標468倍。該下水道的水流會經由旁邊的無名小涌流入大瀝鎮香基河,最終匯入珠江,造成水體污染。南海區法院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二萬元。
偷排污水致魚類死亡
2013年6月5日20時許,何某和發現位于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鎮南開發區勁仲五金廠門口的沙井口處可以偷排污水,便回到南海區西樵鎮新田開發區和億五金廠內其經營的洗板廠,利用水泵將該廠污水池內的約6噸污水抽到粵H13683藍色大貨車車廂內的一個帆布袋子里。次日凌晨,何某和駕駛貨車把污水運到上述沙井口處偷排。
何某和偷排的污水造成九江鎮鎮南村長約4公里的河涌受到污水污染,被害人潘某等五人承包的魚塘中共約1300畝魚塘受到影響,同時造成共約3850斤魚死亡。事發后,九江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清理、整治河涌共花費人民幣784335元。南海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一萬元。
檢察院:去年至今21人被起訴
南海法院表示,去年至今,南海檢察院一共審查起訴了環境資源類犯罪15宗21人,量刑幅度從拘役5個月至有有期徒刑十二年不等,其中涉及污染環境罪的案件數量最多共有6宗9人,反映了各方聯合打擊的力度越來越大,對涉及環境類犯罪零容忍的態度。
南海檢察院一直對環境資源類犯罪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曾探索以督促并支持起訴方式提起佛山市首宗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今年也根據上級要求部署開展查辦與預防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為南海生態環境改善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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