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的“統一定價”約束下,政府不僅要每年對出租車進行巨額的財政補貼,還要付出不菲的監管費用,應對出租車司機可能的“停擺”,以及調價時民意和媒體的指責,也不敢開放市場,增加供給以解決市民“打車難”的抱怨。現在,轉機來了。政府若能順勢而為,不僅可以擺脫重負,且能還市場“自由”。
既然議價不造成擁堵,那就開放整個出租車市場,取消財政補貼。平臺、任何個人或企業都可以成立出租公司,出售搭載服務。政府要做的只是投訴的處理和“違章”的監管。數量和準入管制放開后,牌照不值錢了,現有的出租車司機無須再租賃牌照,上交“份子錢”了,引發的政治風險也跟著降低。這些司機轉業也好,與“新興”的公司合作也好,都是市場中自由的選擇了。如此,軟件平臺、政府、司機和乘客都會皆大歡喜。
現在改革的最大阻力來自于“牌照所有者”,因為若放開市場,這些牌照的“租值”會降為零。既然當初這些牌照是由政府拍賣出去的,那現在也可以根據不同的年限,以不同的價格,協議“贖買”回來,降低改革的阻力。“贖買”換“開放”,以一次性的財政支出來替代每年的財政補貼,并徹底理順出租市場,哪個選項較佳,一目了然。
如此改,唯有交管部門或發改委會喪失一些準入和審批的權力,尋租的空間受壓,但這不正是“市場化”改革的應有之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