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鋰電明確標的公司后,Zim-Thai Tantalum津巴布韋承諾其與協鑫鋰電合作的項目公司最終所持鋰礦的氧化鋰儲量不低于50萬噸,并同意協鑫鋰電最終持有51%的合作項目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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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協鑫能科(002015)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協鑫能科鋰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鑫鋰電”)與Zim-Thai Tantalum (Private) Limited公司(以下簡稱“Zim-Thai Tantalum津巴布韋”)于12月23日簽署了《鋰礦資源開發合作協議》。

據悉,Zim-Thai Tantalum津巴布韋擁有位于津巴布韋EPO1780及EPO1781探礦權證,礦塊面積合計為820平方公里。

根據協議,基于目前勘探資料,Zim-Thai Tantalum津巴布韋擬將津巴布韋EPO1780具有鋰礦潛力的區域劃分為三個區塊,分別成立項目公司,協鑫鋰電優先選擇其中一個項目公司進行合作(標的公司)。協鑫鋰電明確標的公司后,Zim-Thai Tantalum津巴布韋承諾其與協鑫鋰電合作的項目公司最終所持鋰礦的氧化鋰儲量不低于50萬噸,并同意協鑫鋰電最終持有51%的合作項目公司股份。

協議顯示,采礦權估值的基礎是EPO1780擬合作范圍內的標的公司的所有鋰礦的氧化鋰資源儲量。合作范圍內的采礦權氧化鋰資源儲量應不低于50萬噸,50萬噸資源儲量對應的總估值為6.2億美元。

另外,標的公司采礦權在完成地質勘探后,合計的氧化鋰資源儲量如果低于50萬噸,則Zim-Thai Tantalum津巴布韋應在其持有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EPO1780及EPO1781)未勘探資源儲量的礦塊區域重新選擇區塊與協鑫鋰電進行合作,以補齊50萬噸氧化鋰資源儲量,該補齊部分的礦權轉讓至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中。新礦權的合作不再付定金和前期股權交易價款,同時可以保留原礦權已有股份。

協鑫能科表示,本協議的簽署有利于推進公司在海外探尋鋰資源的進程,加快國外鋰資源的儲備,并有助于公司未來鋰電相關產業鏈的資源布局與整合。

電池網注意到,協鑫能科目前正在積極布局鋰礦以及鋰鹽深加工產業,以保障自身移動能源電池上游材料穩定供應,提高自身對產業鏈的掌控能力。

11月,協鑫能科公告,為完善公司移動能源產業布局,保障電池包有效供給,儲備上游鋰資源。公司擬參與雅江縣斯諾威礦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斯諾威)破產重整案重整相關事項。據了解,為爭奪斯諾威控制權,協鑫能科已先后購入斯諾威債權10.72億元,占比66.21%,并持有斯諾威股權45.71%。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斯諾威54.2857%股權第十輪拍賣已中止,原因為斯諾威礦業重整計劃草案可能對本次擬拍賣的股權有重大影響,恢復拍賣時間將另行通知。另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公告,2023年1月8日將召開斯諾威第五次債權人會議,會議議程為兩項,分別是管理人作《關于提請債權人會議表決<雅江縣斯諾威礦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債權人會議分組審議表決《雅江縣斯諾威礦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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