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材料文本在國家“千人計劃”網站(www.1000plan.org)下載。 (二)聯系方式。 1. 國家重點創新項目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霍宏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材料文本在國家“千人計劃”網站(www.1000plan.org)下載。

(二)聯系方式。

1. 國家重點創新項目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霍宏偉、肖軼

聯系電話:010-68511837,68598401

科技部重大專項辦公室:張田宇、高常安

聯系電話:010-58881807,58881857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編:100045

2. 重點實驗室

科技部基礎研究管理中心基礎三處:江海燕、韓  莉

聯系電話:010-58881071,58881079

科技部基礎研究司綜合協調處:傅小鋒、徐 寧

聯系電話:010-58881589,58881541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乙15號科技部基礎研究管理中心

郵編:100862

3. 青年項目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趙星宇、肖軼

聯系電話:010-68513389,68598401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人才與科普處:吳英

聯系電話:010-58881760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編:100045

4. 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人才與科普處:吳英

聯系電話:010-58881760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

郵編:100862

附件:關于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實驗室申報資格條件的補充說明

科技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關于國家重點創新項目 重點實驗室申報資格條件的補充說明

一、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平臺

1. 長期項目

(1)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

(2)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高管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國外著名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3)申報人的科研方向應符合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計劃涉及的重點領域,并擁有市場前景廣闊的自主創新產品,或掌握解決核心、共性關鍵技術的方法,或在海外承擔過重大科學研究或技術開發項目。

2. 短期項目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具備本附件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平臺長期項目的第(2)款和第(3)款規定的要求,并為國家科技、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工作單位固定。

(2)申報人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國內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二、重點實驗室平臺

1. 長期項目

(1)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獲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

(2)在國外著名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教授職稱的專家學者。

(3)申報人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內;申報人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工作合同,引進后應全職在國內工作不少于3年。

(4)應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或掌握重要實驗技能、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2. 短期項目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具備本附件重點實驗室平臺長期項目的第(2)款和第(4)款規定的要求。

(2)申報人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國內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3)應是我國科技、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帶頭人,在國內工作單位固定,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做出實質性貢獻。

重點實驗室作為人才引進平臺,非特指國家重點實驗室。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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