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材料文本在國家“千人計劃”網站(www.1000plan.org)下載。
(二)聯系方式。
1. 國家重點創新項目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霍宏偉、肖軼
聯系電話:010-68511837,68598401
科技部重大專項辦公室:張田宇、高常安
聯系電話:010-58881807,58881857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編:100045
2. 重點實驗室
科技部基礎研究管理中心基礎三處:江海燕、韓 莉
聯系電話:010-58881071,58881079
科技部基礎研究司綜合協調處:傅小鋒、徐 寧
聯系電話:010-58881589,58881541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乙15號科技部基礎研究管理中心
郵編:100862
3. 青年項目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趙星宇、肖軼
聯系電話:010-68513389,68598401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人才與科普處:吳英
聯系電話:010-58881760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編:100045
4. 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人才與科普處:吳英
聯系電話:010-58881760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
郵編:100862
附件:關于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實驗室申報資格條件的補充說明
科技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關于國家重點創新項目 重點實驗室申報資格條件的補充說明
一、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平臺
1. 長期項目
(1)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
(2)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高管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國外著名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3)申報人的科研方向應符合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計劃涉及的重點領域,并擁有市場前景廣闊的自主創新產品,或掌握解決核心、共性關鍵技術的方法,或在海外承擔過重大科學研究或技術開發項目。
2. 短期項目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具備本附件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平臺長期項目的第(2)款和第(3)款規定的要求,并為國家科技、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工作單位固定。
(2)申報人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國內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二、重點實驗室平臺
1. 長期項目
(1)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獲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
(2)在國外著名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教授職稱的專家學者。
(3)申報人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內;申報人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工作合同,引進后應全職在國內工作不少于3年。
(4)應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或掌握重要實驗技能、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2. 短期項目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具備本附件重點實驗室平臺長期項目的第(2)款和第(4)款規定的要求。
(2)申報人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國內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3)應是我國科技、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帶頭人,在國內工作單位固定,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做出實質性貢獻。
重點實驗室作為人才引進平臺,非特指國家重點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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