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華新能源的首席執行官南晟宇將擔任合并后企業的公司主席以及首席執行官,同時DKKim將擔任首席商務官,崔珍奭與徐廷杓將分別擔任新企業的首席技術

韓華新能源的首席執行官南晟宇將擔任合并后企業的公司主席以及首席執行官,同時DKKim將擔任首席商務官,崔珍奭與徐廷杓將分別擔任新企業的首席技術官與首席財務官。合并后企業的董事會總部將落戶韓國首爾,而其技術與創新總部則位于德國陶爾海姆。

根據由公司董事成員組成的特別委員會(下稱“特別委員會”)的一致推薦,韓華新能源的董事會一致批準了這一交易的股份收購協議,并建議韓華新能源的股東對交易投贊成票。特別委員會僅由韓華新能源的獨立董事組成,其成員均獨立于韓華Q.CELLS、韓華太陽能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韓華太陽能”)、韓華化學集團、韓華Q.CELLS的直接與間接母公司,以及韓華新能源的管理層成員。在其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的協助下,特別委員會商定了收購協議中的條款。

根據交易條款,韓華新能源將向韓華Q.CELLS的股東(即韓華太陽能)發行37億股普通股(相當于約7.402億股美國存托股票)作為100%收購韓華Q.CELLS的股份,由于股權全面攤薄比例為每股韓華Q.CELLS已發行股份換取8.09股新發行股份。如果交易完成,韓華太陽能目前持有的45.7%韓華新能源的股份將增至約94%。按照韓華新能源在2014年12月5日的收盤價計算,韓華Q.CELLS股東所持有的股份估值為12億美元,

除監管審批與其他慣例成交條件之外,本交易尚有待韓華新能源和韓華Q.CELLS股東的批準。

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與Debevoise&Plimpton LLC分別擔任韓華新能源的財務顧問與法律顧問。花旗集團以及Paul Hastings LLC分別擔任韓華Q.CELLS的財務顧問與法律顧問。Houlihan Lokey與O’Melveny&Myers LLP分別為特別委員會擔任本次合并的獨立財務顧問與法律顧問。

[責任編輯:中國電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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