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日,工信部公示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終審和2019-2021年度補助資金預撥情況,公示時間為2022年3月2日-3月8日。
根據2019年度及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顯示,2019年,企業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超30萬輛、核定推廣數量為25萬輛,扣回相應預撥資金后剩余資金超10億元;2020年,企業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超62萬輛、核定推廣數量為59萬輛,扣回相應預撥資金后剩余資金超23億元。
此外,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全國此次擬預撥資金131.9774億元,此前待扣回預撥資金約29億元,即此次預撥資金約103億元。其中,共有兩家車企補貼超10億元,比亞迪(002594)共拿到29.39億元(比亞迪汽車工業17.17億元+比亞迪汽車12.22億元);特斯拉拿到12.15億元。
據悉,2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肖亞慶在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和提質升級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要多措并舉擴大消費需求。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等政策。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辛國斌也在會上表示,工信部后續將抓緊研究明確新能源汽車車購稅優惠延續等支持政策,優化“雙積分”管理辦法,做好與補貼退坡的有效銜接,穩定市場預期;將組織編制汽車產業綠色發展路線圖,為行業企業提供指導幫助。
電池網了解到,2009年,中央財政開始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予以補助,截至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已經享受了12年的補貼紅利,根據現行政策,2022年將是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最后一年。
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印發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現行補貼標準為: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0.91萬元,續航里程大于400公里(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1.26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補貼0.48萬元。補貼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
值得關注的是,3月3日,作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曾慶洪在兩會上將提交1個議案和5個建議,其中在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方面,曾慶洪建議:
1、延緩國家補貼一至兩年、簡化前期補貼領取手續、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2、建議國家層面在新時期考慮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進行戰略方向調整,以達到“提振消費、鼓勵建設”的目的:一方面,以提振、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為目的,將補貼政策向需求側(消費者)傾斜;另一方面,以加速新能源汽車配套建設為目的,將補貼政策向建設方傾斜;
3、加大力度研究、盡快完善其他激勵政策以確保新能源汽車補貼完全停止后市場有效、持續發展,完成新能源汽車創新發展“十四五”規劃目標。
附件:1.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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