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9家國內乘用車企方面,69家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正積分,17家車企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27家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為負。其中比亞迪汽車獲得新能源汽車積分最多,達478587分;一汽大眾產生的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最多,達-145274分。

4月10日,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令 第44號)要求,將企業遞交的2019年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公示。
在119家國內乘用車企方面,69家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正積分,17家車企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27家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為負。其中比亞迪汽車獲得新能源汽車積分最多,達478587分;一汽大眾產生的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最多,達-14527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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