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動能源與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深度融合 1.促進智能終端及接入設施的普及應用。 發展能源互聯網的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及其配套設備,實現電能、熱

(三)推動能源與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深度融合

1.促進智能終端及接入設施的普及應用。

發展能源互聯網的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及其配套設備,實現電能、熱力、制冷等能源消費的實時計量、信息交互與主動控制。豐富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的實施功能,促進水、氣、熱、電的遠程自動集采集抄,實現多表合一。規范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的組網結構與信息接口,實現和用戶之間安全、可靠、快速的雙向通信。

2.加強支撐能源互聯網的信息通信設施建設。

優化能源網絡中傳感、信息、通信、控制等元件的布局,與能源網絡各種設施實現高效配置。推進能源網絡與物聯網之間信息設施的連接與深度融合。對電網、氣網、熱網等能源網絡及其信息架構、存儲單元等基礎設施進行協同建設,實現基礎設施的共享復用,避免重復建設。推進電力光纖到戶工程,完善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系統。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通信設施基礎上,推進電力通信網等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設施建設。

3.推進信息系統與物理系統的高效集成與智能化調控。

推進信息系統與物理系統在量測、計算、控制等多功能環節上的高效集成,實現能源互聯網的實時感知和信息反饋。建設信息系統與物理系統相融合的智能化調控體系,以“集中調控、分布自治、遠程協作”為特征,實現能源互聯網的快速響應與精確控制。

4.加強信息通信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加強能源信息通信系統的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根據信息重要程度、通信方式和服務對象的不同,科學配置安全策略。依托先進密碼、身份認證、加密通信等技術,建設能源互聯網下的用戶、數據、設備與網絡之間信息傳遞、保存、分發的信息通信安全保障體系,確保能源互聯網安全可靠運行。提升能源互聯網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營造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生態體系

1.構建能源互聯網的開放共享體系。

充分利用互聯網領域的快速迭代創新能力,建立面向多種應用和服務場景下能源系統互聯互通的開放接口、網絡協議和應用支撐平臺,支持海量和多種形式的供能與用能設備的快速、便捷接入。從局部區域著手,推動能源網絡分層分區互聯和能源資源的全局管理,支持終端用戶實現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平等參與和能量共享。

2.建設能源互聯網的市場交易體系。

建立多方參與、平等開放、充分競爭的能源市場交易體系,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培育售電商、綜合能源運營商和第三方增值服務供應商等新型市場主體。逐步建設以能量、輔助服務、新能源配額、虛擬能源貨幣等為標的物的多元交易體系。分層構建能量的批發交易市場與零售交易市場,基于互聯網構建能量交易電子商務平臺,鼓勵交易平臺間的競爭,實現隨時隨地、靈活對等的能源共享與交易。建立基于互聯網的微平衡市場交易體系,鼓勵個人、家庭、分布式能源等小微用戶靈活自主地參與能源市場。

3.促進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模式創新。

搭建能源及能源衍生品的價值流轉體系,支持能源資源、設備、服務、應用的資本化、證券化,為基于“互聯網+”的B2B、B2C、C2B、C2C、O2O等多種形態的商業模式創新提供平臺。促進能源領域跨行業的信息共享與業務交融,培育能源云服務、虛擬能源貨幣等新型商業模式。鼓勵面向分布式能源的眾籌、PPP等靈活的投融資手段,促進能源的就地采集與高效利用。開展能源互聯網基礎設施的金融租賃業務,建立租賃物與二手設備的流通市場,發展售后回租、利潤共享等新型商業模式。提供差異化的能源商品,并為靈活用能、輔助服務、能效管理、節能服務等新業務提供增值服務。

4.建立能源互聯網國際合作機制。

配合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建立健全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國際合作機制,加強與周邊國家能源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推動國內能源互聯網先進技術、裝備、標準和模式“走出去”。

(五)發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新模式

1.發展儲能網絡化管理運營模式。

鼓勵整合小區、樓宇、家庭應用場景下的儲電、儲熱、儲冷、清潔燃料存儲等多類型的分布式儲能設備及社會上其他分散、冗余、性能受限的儲能電池、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充放電樁等儲能設施,建設儲能設施數據庫,將存量的分布式儲能設備通過互聯網進行管控和運營。推動電動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在儲能電站等儲能系統實現梯次利用。構建儲能云平臺,實現對儲能設備的模塊化設計、標準化接入、梯次化利用與網絡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靈活交易。推動儲能提供能源租賃、緊急備用、調峰調頻等增值服務。

2.發展車網協同的智能充放電模式。

鼓勵充換電設施運營商、電動汽車企業等,集成電網、車企、交通、氣象、安全等各種數據,建設基于電網、儲能、分布式用電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車運營云平臺。促進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間能量和信息的雙向互動,應用電池能量信息化和互聯網化技術,探索無線充電、移動充電、充放電智能導引等新運營模式。積極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放電業務,探索電動汽車利用互聯網平臺參與能源直接交易、電力需求響應等新模式。

3.發展新能源+電動汽車運行新模式。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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