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著全世界最好的鹽湖鋰礦資源卻賺不了錢,就像是捧著金飯碗還討不到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東代表向南方周末記者尖銳地表示,“討不來飯不去檢討自己的問題,卻把金飯碗也給扔了,我不知道這是什么樣的經營理念!”
賣給競爭對手天齊
對于這次股權掛牌出售目的,西藏礦業總公司給出的公開說法是:支持大股東西藏礦業對旗下鋰業資源開采及加工業務戰略整合,利用市場化方式將日喀則扎布耶的資源優勢與行業內優秀企業的管理和技術優勢相結合。
巧合的是,7月19日,競爭對手天齊鋰業公告稱,董事會通過決議,在2014年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在總額不超過10億元范圍內參與公司主營業務(含上下游)相關標的的競拍,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
天齊鋰業是四川富豪蔣衛平旗下上市公司。
56歲的蔣衛平,過去長期在中國農業機械西南公司任銷售工程師,1990年代創業。天齊鋰業原是四川遂寧市射洪縣國企,后通過改制在2004年被蔣衛平收得,這次改制曾招致媒體諸多質疑。2010年,天齊鋰業成功上市,并迅速擴張成為具有國際話語權的跨國鋰業公司。
兩條先后發出的公告,雖未把日喀則扎布耶和天齊鋰業直接相連,但已經開始讓資本市場把兩者聯想在了一起。
尤其是在7月下旬,西藏礦業董事會通過決議,向包括天齊鋰業母公司天齊集團在內的三個公司,非公開發行超過4915萬股公司股票,其中天齊集團以現金2億元,認購了近1914萬股。
借此可以計算出,天齊集團將持有3.6%的西藏礦業股份,超越杭州華泰信成為西藏礦業第二大股東。
果然,8月7日,天齊鋰業召開董事會,全票通過參與競購日喀則扎布耶20%股權的議案,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3.10億元掛牌價基礎上,在不超過4億元的范圍內參與競購。
天齊鋰業的競購動機并不難理解,公司稱,如果競購成功,“將有助于豐富鋰精礦原料來源,完善產業鏈布局”。
而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日喀則扎布耶內部會議材料顯示,該公司5月即已通知股東,“西藏礦業總公司擬向天齊鋰業出售其持有的西藏扎布耶21.21%的股權。天齊鋰業使用現金進行收購。”
“我們認為在鋰資源對新能源戰略的影響日益關鍵之際,上市公司試圖向競爭對手轉讓鋰業業務的做法極為不妥,而且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也極為不利。”夏德忠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他是西藏礦業當時的二股東杭州華泰信公司的法律顧問。
二股東的反對并沒有生效。
8月9日,天齊鋰業通過網絡競價方式,出價3.11億元成為這次掛牌的最高報價人。相關各方并未公布競價情況,不過看起來“爭奪”并不激烈,天齊鋰業的最高報價,只比之前西藏礦業總公司的掛牌底價高出100萬元。
看上去,上市公司將嚴重虧損,遲遲不能增值的資產轉讓給其他企業,并將套現資金投入其他更有發展前途的項目,符合情理。而且,這部分評估價只有2.78億元的股權,賣出了3.11億元,還實現了國資收益。
但一位會計專業人士指出了其中端倪:在市場化股權轉讓過程中,存在以“成本法”和“收益法”兩種資產價值評估的模式。“國企資產轉讓大多以成本法評估,尤其是企業處于虧損狀態時,成本法可比較準確地估算出國有資本的前期投入,從而避免轉讓過程中的低價流失。但是日喀則扎布耶這樣的企業,評估時還應該考慮到未來的(開采)技術進步和市場前景蘊含的潛在巨額利益,進而準確地判斷應該采取哪一種資產評估模式。”
正是在對未來的收益判斷上,股東之間產生了巨大的分歧。
優先購買權中藏進退
盡管天齊鋰業公司與西藏礦業總公司已于8月9日簽署了《產權交易意向書》,但這筆交易并未落定,因為日喀則扎布耶的現有股東,在一定條件下享有對這20%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根據7月11日西南聯交所公布的“受讓方資格條件”,現有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條件主要包括:不得以聯合體形式申請受讓,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申請受讓,受讓轉讓標的后三年內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以及公告到期前繳納5000萬元保證金等。
當時聯交所公告還顯示,日喀則扎布耶現有七個股東里,掛牌時持股比例加起來不超過3%的兩個最小股東中節能新材料投資有限公司和西藏自治區投資有限公司,已經放棄了優先購買權,而西藏礦業、比亞迪、西藏金浩和中國地質科學院鹽湖與熱水資源研究發展中心此時并未放棄。
天齊鋰業成為最高報價競購者后,西南聯交所發函稱,在掛牌期滿之前,向其提交申請并符合條件的只有西藏礦業。
在這之前,西藏礦業曾于7月下旬曾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交易價格不超過5.56億元范圍內董事會“擇機”行使優先購買權,目的是“確保公司鋰資源的戰略安全”。
從當時一些活躍在網絡上的西藏礦業中小投資者反應來看,很多人都理解為只要價格在這個范圍內,西藏礦業就會行使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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