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日前發布,從具體內容來看,《規定》所列出的條框表明了政府通過提高入行門檻和企業資質要求來實現“嚴進嚴出”、鼓勵企業“攜手共進”限制“獨行俠”的意圖,并且徹底湮滅了低速電動車“轉正”的希望。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隨著樂視、阿里巴巴、百度等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拋出了各自的智能汽車、互聯網汽車、無人駕駛汽車等造車計劃,業內外一直對將適度放開新能源汽車生產領域準入門檻的《規定》頗多期待。
然而,如同業內之前預測的一樣,從《規定》中所說的“新建企業投資主體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到“新建企業投資項目應包含的內容”來看,種種條框表明了政府通過提高入行門檻和企業資質要求來實現“嚴進嚴出”、鼓勵企業“攜手共進”限制“獨行俠”的意圖,并且徹底湮滅了低速電動車“轉正”的希望。
對于未來有意生產電動汽車的企業而言,牽手傳統汽車企業或許是惟一現實的路徑。
嚴進嚴出 準入門檻提高
《規定》首先明確了“純電動乘用車”是指純電動和串聯式混合動力(增程式)乘用車,并要求經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只能生產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新建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使用自有品牌。
這開門見山的一條無疑就將此前市場廣為關注的“借牌造車”之路給堵死了。
考慮到如今空氣污染的嚴重程度、目前中國汽車市場的微增長局面以及汽車產業結構性產能過剩的初現苗頭,《規定》這種看似保守的明晰導向,實則是大環境和市場及行業形勢的要求。
平心而論,在競爭已趨白熱化的中國汽車市場,新入行的企業即使創出一個新品牌并順利造出傳統汽車,想要以之“掘金”也是困難重重。一句話,政府部門對于汽車生產資質的放寬僅限于純電動汽車,不做二想。
俗話說,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對于新建的純電動汽車生產企業要具備哪些本事,《規定》也提出了詳細的要求。
首先,要在中國關境內注冊,具備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規模和融資能力。
其次,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集成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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