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家發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速度不超過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具有電動、腳踏兩用功能,電機額定連續

依照國家發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速度不超過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具有電動、腳踏兩用功能,電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超過240W。

然而記者在走訪中發現,電動自行車超標超速現象非常普遍,不少企業和商戶都想方設法偷改、提高、加大功率,有的電動自行車時速甚至達到80公里,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幾乎每天都有報道,為何頻頻發生事故沒引起人們的警惕呢?交管部門表示,很多電動自行車車主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以致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走快車道、逆向行駛等問題屢見不鮮。

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去年7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了《電動自行車消費網上調查報告》,調查顯示,44.7%的受訪者認為電動自行車可減少擁堵。專家提出,應從城市交通體系高度規劃電動自行車發展,設計其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

今年,鄭州市公安局、城鄉規劃局、城鄉建設委員會、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民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住宅小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庫(棚)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新建的住宅小區、公寓樓等居住類建設工程要規劃配建電動自行車充電庫(棚),公安消防部門、城鄉規劃部門、城鄉建設部門已將此項工作納入行業部門對建設工程的審核(審批)、驗收項目。已投用小區2015年底將全部建成電動自行車充電棚。

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已迫在眉睫。那到底如何管理才有成效?對此,一些專家表示:電動自行車管理要從各環節抓起,讓違法者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或給電動自行車更為合理的定位,制定一套更詳細的上路規則。

還有一些人表示,目前,對非機動車的處罰,包括電動自行車違規的處罰比較輕,一些電動自行車車主對處罰并不買賬,起不到威懾作用。建議出臺更加嚴厲的處罰規定,加大電動自行車車主的違法成本,真正起到威懾和教育作用。


[責任編輯:趙卓然]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