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和提交2019年度積分預報告的通知
各乘用車企業:
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令 第44號)(以下簡稱《積分辦法》)有關要求,自即日起,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數據報送模塊正式上線,乘用車企業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過平臺報送生產或者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以下簡稱“相關數據”),并提交下一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預報告(以下簡稱“預報告”)。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平臺地址
http://cafcnev.miit-eidc.org.cn
二、 平臺賬號
(一) 已開通原汽車燃料消耗量數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油耗系統)的企業 已經開通過油耗系統用戶的企業,賬號和初始密碼與原油耗系統的一致。企業首次登錄平臺時,應按平臺要求修改密碼,同時補充從事數據報送工作人員信息后,可開通數據報送模塊功能。
(二) 新增乘用車企業
新增乘用車企業,包括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在平臺首頁點擊“注冊”,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授權信等相關資料后,獲取平臺賬號和初始密碼,可開通數據報送模塊功能。
三、 數據報送要求
乘用車企業應當按照《積分辦法》要求,及時通過平臺報送生產或者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企業應當保證報送數據的真實性。
(一)報送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口并用于境內銷售的、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千克的乘用車,包括能夠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氣體燃料的傳統能源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以及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燃料電池等新能源乘用車。
(二)具體要求
對于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應在平臺中對本企業乘用車積分配置相關數據進行確認,數據來源于本企業《公告》和合格證數據。
對于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在車輛進口核銷后48小時內(節假日順延),通過平臺按照“一車一條數據”的原則報送相關數據,企業可根據需要進行數據修改、撤銷和補傳操作,相關操作將作為歷史紀錄保存。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
四、 2019年度預報告提交要求
根據《積分辦法》要求,2018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車企業應通過平臺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2019年度積分預報告。預報告的內容包括本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預期達標值、預期實際值和新能源汽車積分預期值等。
企業在線填寫預報告內容,下載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印章,再通過平臺上傳掃描后的PDF版本文件。同時,企業應將簽字蓋章的紙質文件郵寄至我中心。
五、 數據與報告管理
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委托,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對乘用車企業相關數據和報告進行審查和管理,并將審核結果上報裝備工業司。企業可通過平臺實時查詢審查結果。
六、 系統切換時間安排
(一)2018年12月5日平臺正式上線,原油耗系統停止接收相關數據。
(二)2018年12月5日至12月9日,我中心完成油耗數據遷移工作。
(三)2018年12月10日起,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可通過平臺報送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車數據;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可通過平臺查看確認乘用車積分配置數據;(四)2018年12月5日-20日,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通過平臺提交2019年度積分預報告。
請相關企業按時間節點認真做好數據報送和預報告提交工作,確保數據真實。
七、 其他事項
(一)技術咨詢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10-68200273;
系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010-68200263,010-68200264。
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請在郵件中注明企業名稱、姓名、部門、聯系電話,以及具體問題。
(二)郵寄信息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3層
收件人:彭海麗
聯系電話:010-68200273
特此通知。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