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新能源公交車的補貼政策,山東省很有想法。 山東省不但把增程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納入補貼范圍,就連天然氣公交車也在其中。 對于山東省政府而言,公交車的節能和減排效果是甄別是否

對于新能源公交車的補貼政策,山東省很有想法。

山東省不但把增程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納入補貼范圍,就連天然氣公交車也在其中。

對于山東省政府而言,公交車的節能和減排效果是甄別是否補貼的惟一標準,而至于采取何種方式和哪種技術路線,則顯得并不那么重要。

天然氣客車首次被納入補貼范圍

2013年10月下旬,山東省 財政廳向本行政區域內的客車制造企業和公交企業下發《山東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車示范推廣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中提到,“為進 一步推進新能源與清潔能源汽車產業化,保護環境,節約能源,”由省政府安排專項財政資金,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

“購置10米以上純電動城市公交汽車,省財政按40萬元/輛給予補貼;購置8米(含)至10米(含)純電動公交汽車,省財政按35萬元/輛給予補貼;購置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汽車,省財政按25萬元/輛給予補貼;購置單價20萬元及以上的天然氣城市公交汽車,省財政廳按3萬元/輛給予補貼。”

從該政策可以看出,山東省的補 貼主要看節能減排效果,而并不強調技術路線,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和天然氣全部被納入補貼范疇。由于天然氣汽車產業漸成規模,山東省此次在《辦法》中也做了明文規定,首次將包括LNG車和CNG車在內的天然氣城市公交車納入補貼范圍。《辦法》明確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內涵外延:“本辦法所稱節能與新能源公交汽車主要指純電動城市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車和天然氣城市公交車(包含LNG汽車和CNG汽車)。”

山東省與中央對新能源城市客車的補貼政策對比

另外,2013版的山東省新能源車扶持政策不再采取以往的中央 地方的雙重補貼方式。《辦法》規定,“對各設區市(不包括青島市)購買使用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車的公共交通企業和單位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對已享受國家購車補貼的車輛,不再享受省補貼”。

“這樣一來,即使沒有入圍國家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城市的山東地級市,也會有更多采購新能源城市客車的積極性。”一位客車制造企業負責人對第一商用車網記者說道。

中央帶動地方 山東再成排頭兵

據了解,《辦法》的出臺,距離國家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等四部委《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的出臺時間僅相隔一個多月。

山東省能在國家政策發布后不久就公布本省的補貼政策,全在于山東省有關部門早就對如何補貼、怎么補貼心里有數。實際上,從2009年“十城千輛工程”開始,山東省就一直是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主力軍,也是各地方政府中較早響應中央扶持政策的少數幾個省份之一。

2009年,國家科技部、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共同啟動了“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主要內容是通過提供財政補貼,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每年發展10個城市,每個城市推出1000輛新能源汽車開展示范運行;同年12月17日,《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扶持辦法(試行)》出臺,宣布自2010年起,采取中央地方雙重補貼的辦法,由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和示范推廣。2011年1月1日,《山東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車示范推廣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進一步明確了地方財政補貼的金額和范圍。

2013年9月17日,國家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一個月后,2013版《山東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車示范推廣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隨之出臺。該政策的推出和實施,或將推動山東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朝著商業化的方向邁進一大步。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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