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奇瑞新能源汽車項目建設規模為達產后形成8.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其中6萬輛產能為新增。

投資20億 發改委:同意奇瑞新能源建設8.5萬純電動乘用車項目

11月3日,從國家發改委網站得到消息,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純電動乘用車項目正式得到核準批復。

據了解,奇瑞新能源汽車項目建設規模為達產后形成8.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其中6萬輛產能為新增。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收購并利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轎車三廠的沖壓、焊裝、涂裝和總裝等工藝生產設備和純電動乘用車專用設備,租賃轎車三廠廠房,形成年產2.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的生產能力;新建總裝車間、焊裝車間、試制車間、聯合站房及其它輔助設施,新增主要工藝設備,形成年產6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的生產能力。

信息顯示,該項目總投資超過20億人民幣,其中,收購資產48449萬元,新增投資156163萬元。

以下為發改委文件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純電動乘用車項目核準的批復

發改產業[2016]2240號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核準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的請示》(皖發改產業[2016]500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企業整合優勢資源,提升綜合競爭力,按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同意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實施純電動乘用車項目。

項目單位為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蕪湖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鞍山路9號。

三、項目建設規模為達產后形成8.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產能,其中新增6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產能。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兩部分,一是收購并利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轎車三廠的沖壓、焊裝、涂裝和總裝等工藝生產設備和純電動乘用車專用設備,租賃轎車三廠廠房,形成年產2.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的生產能力;二是新建總裝車間、焊裝車間、試制車間、聯合站房及其它輔助設施,新增主要工藝設備,形成年產6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的生產能力。

四、項目總投資204612萬元,其中,收購資產48449萬元,新增投資156163萬元。新增投資包括建設投資141329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4834萬元。項目資金全部為企業自籌。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項目單位應在開工建設前按照相關規定完成能評審批。

六、項目實施過程中,在滿足生產要求的前提下,建議使用國產設備,以降低建設和運行成本,設備采購要按照國家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執行。

七、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土資源部關于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年產6萬輛鋁車身骨架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6]68號)、《安徽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年產6萬輛鋁車身骨架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的函》(皖環函[2016]756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調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者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九、項目開工建設時,樣車動力電池要通過最新國家標準測試。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

十、本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須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前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25日

[責任編輯:張倩]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純電動乘用車
奇瑞新能源
中國電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