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數千甚至上萬元的產品,不僅裝備了較多的電磁元件,還因為具備“載具”功能,其安全性理應得到國家層面的重視。

電動獨輪車

    “90后”白領小徐反映:我今年剛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公司離家不遠,騎車半小時就到。最近,我看到有些年輕人在馬路上騎電動獨輪車,很“拉風”,于是也想買輛用于上下班。但我不知道“騎”它上路合不合規。  

  為“上下班”和“交朋友”購買

  電動獨輪車是最近幾年興起的新事物,它通過自動平衡裝置,以一個輪子行駛。記者在某大型電商網站上搜索“電動獨輪車”,顯示上海地區可選擇的品牌有40多個,具體型號更多達400余款,價格則從998元到16800元不等。

  在位于真北路的一家實體店內,記者試騎了一款產品。盡管只有一個輪子,但初學難度遠低于傳統自行車。店里還有好幾位首次體驗的顧客,大家一致認為,對年輕人來說,“學半天就能自如掌握”。“這種車最高時速才16公里,年紀大點的,一般熟悉兩三天也能上路。”老板對產品很自信。

  記者現場詢問了多位準備購買的市民,打算用它來做什么?“當然是上下班啦。三四千元的東西,說貴不貴,說便宜也不便宜,買回去肯定要派用場”。一位消費者的回答引來普遍認同。

  “也有不少人是結伴而來的,他們有自己的獨輪車俱樂部,經常搞些活動。”老板補充道,年輕人對時尚產品的追求,往往還伴有社交需求。

  交管部門明確“不能上牌不得上路”

  幾乎每個工作日的早晨,曲陽路由北向南的一段非機動車道上,人們總能見到這樣的場景:一位運動裝扮的年輕人,身背雙肩包,雙手交叉于胸前,腳下,是一部亮黃色電動獨輪車。只見他穩穩站立在獨輪車踏板上,身體前傾,控制著車輛,穿梭于非機動車之間,好不帥氣。可殊不知,這位年輕人的行為,已違反了交通法規。

  市交警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電動獨輪車不滿足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不屬于機動車,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而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除了傳統人力自行車上路騎行不需要登記上牌以外,其他非機動車必須上牌后才可上路。“我們曾考慮將其往‘電動自行車’上靠,但發現此類‘車輛’未列入國家規定的可上牌產品目錄,因此不予上牌。”不能登記上牌,就意味著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那就只能在人行道上‘騎行’了,但我們不建議這樣做。獨輪車剎車屬于緩停,沒有急剎功能,人多擁擠時,對行人很不安全。”交警部門建議,電動獨輪車應在小區或運動場地,當作健身器材來使用。

  采訪手記

  對新事物監管要及時

  據不完全統計,過去兩個月中,重慶、南京、蘇州、杭州、南昌、廈門、三亞、臨沂等地交警部門相繼明確規定:電動獨輪車不允許上路。重慶警方更是作出了違反規定者可處以50元罰款。另一方面,這一新產品卻越來越多地被消費者用作代步工具。造成尷尬的原因,是國家對電動獨輪車究竟是否屬于“車輛”以及屬于何種車輛的界定尚不明晰。

  記者注意到,我國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自1999年頒布后,至今未作修訂,某種程度上成為電動獨輪車獲得“身份”的障礙。相對滯后的還不止此。據了解,目前電動獨輪車并未納入國家強制產品認證(即“3C“認證)。業內人士表示,動輒數千甚至上萬元的產品,不僅裝備了較多的電磁元件,還因為具備“載具”功能,其安全性理應得到國家層面的重視。

  “一方面,這個產業尚未建成公信力較強的行業協會,產業自身要努力;另一方面,也亟待國家相關部門的關注和扶持。”業內人士如此呼吁。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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