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斯特2014年度、2015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25億元、1.48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67.72萬元、511.65萬元;倍斯特2016年1-4月營業收入為5154.26萬元,凈利潤為177.71萬元。

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良春接受中國電池網創始人、鋰電“達沃斯”秘書長專訪 攝影/中國電池網 丁潔
9月2日,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正式申請新三板掛牌,全國股轉系統披露的掛牌資料顯示,倍斯特成立于2008年11月13日,董事長、總經理潘良春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表決權的比例合計為78.40%,為實際控制人。

公告顯示,倍斯特2014年度、2015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25億元、1.48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67.72萬元、511.65萬元;倍斯特2016年1-4月營業收入為5154.26萬元,凈利潤為177.71萬元。
資料顯示,倍斯特主營業務為移動電源及其它數碼配件等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倍斯特本次掛牌申請的主辦券商為申萬宏源證券,法律顧問為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財務審計為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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