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廣東衛視再爆《深圳:查扣違規電動車經營存貓膩》,一出牽涉治安員、中介和派出所民警查扣電單車的利益鏈再次浮出水面。聯想此前央視、南方都市報等輿論都有類似暗訪報道,網文

8月14日廣東衛視再爆《深圳:查扣違規電動車經營存貓膩》,一出牽涉治安員、中介和派出所民警查扣電單車的利益鏈再次浮出水面。聯想此前央視、南方都市報等輿論都有類似暗訪報道,網文也直指電摩之間的利益博弈,可見電動車管理中存在的行賄受賄等漏洞并非空穴來風。這不得不讓人懷疑目前深圳乃至廣東地區“嚴打電動車”的背后動機和合理性。

有一種悲哀叫“媒體被迫集體失聲”,而現如今,一部分敢怒敢言的媒體人大膽發言了,陋習現象卻屢禁不止,這可算得上更大的悲哀了吧?一直以來,電動車利益鏈常說常新,其歷時之遠、牽涉之廣、弊病之深,這幾年沒少提,活生生演變成一個“電堅強”。何時能杜絕“以落后國標的名義打壓電單車”、何時能“還電動自行車一個合法的身份”,成為老百姓(特別是弱勢群體)與執法機構的一種較量,也考驗著當局的管理智慧。

“電動自行車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產品,在城市中送孩子上學、送快遞、送奶、送水、送氣,不少人都在使用它;而在農村還要運送貨物,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生產工具,可以幫助人們提高生活質量、提高效率。”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楊華認為,目前全國超1.6億的電動車保有量,正說明了電動車這種健康環保出行方式存在的合理性,按照舊國標判定超標與否、是否打壓,既不符合當前所需,也容易引發民間和官方的緊張對峙。

盡管坊間傳言新國標有望于年底出臺,最高時速將提高至26Km/時,但業內人士認為新標并無實際意義,因為目前電動車很容易超過這一時速,而且中國的電動車技術是世界數一數二的,新標的出臺相反可能加劇查扣電單車利益鏈的壯大。“超過26Km/時就被劃歸機動車,要通過上牌照、考駕照、買保險等幾道關卡才能合法上路,這些費用加起來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還不如被查扣后交500元給中介贖出來,都夠罰20好幾回了!”一位電單車主表示。據《廣東衛視》報道,被查扣的電單車甚至一條煙就可換回。

有專家預計,考慮到舊標的各種不合理和執行難度,此次新國標或將再次遭遇流產,不是被暫緩執行就是被執行者以此作為牟利的手段。如,近期深圳、東莞、中山、順德等廣東省大部分城市因電動車違規違章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增多,個中有電動車主安全常識匱乏的因素,也有“明知不可為而不得不為”的冒險意識在作怪,因為這些地方均采取了禁止或限行電動自行車上路的措施,給人們切身利益及生活出行帶來極大不便。有記者近日調查在深圳107國道機動車道上行駛的個別電動車主,為什么不在輔道行駛而偏要行駛在機動車道上,有電動車主便透露,因為輔道上有人在查扣電單車,改行機動車道則不會被輕易查扣。

就此,我們可以了解一下國外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制度。澳大利亞各地都在倡導“多騎電動自行車”,是從減少污染、降低交通事故數量以及健康等因素著想的。澳大利亞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很詳細,如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進入自行車道或者行人密集的路段時,不得開啟電動機,甚至對車燈都進行了詳細規定,例如必須配備可見度為200m的白色前燈和紅色后燈等。

可以試想,如果國內能在對待電動車是“鼓勵”還是“一棒子打死”的態度上,更多地從老百姓的出行方便和民生幸福著想,更努力地把時間精力花在“管”而不是“禁限”上,更理智地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細節及相關條款,更積極地對違規騎行者普及安全出行守法常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執行、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果斷杜絕各種黑色利益鏈或行賄受賄的產生,那么,中國就離健康的交通法制環境不遠了!由此,也將創造一個富有中國特色的大交通格局。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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