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工信部就《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定》征求意見 發布單位:工信部 發布日期:5月17日 征求意見稿顯示,按照要求,應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

13.   工信部就《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定》征求意見

發布單位:工信部

發布日期:5月17日

征求意見稿顯示,按照要求,應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14.   國標委發布《燃料電池堆安全要求》等五項新能源汽車領域國標

發布單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6月14日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關于批準發布《工業硼酸》等393項國家標準和7項國家標準外文版的公告,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國標共五項:GB/T36277-2018《電動汽車車載靜止式直流電能表技術條件》、GB/T36282-2018《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36278-2018《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接入配電網技術規范》、GB/T36288-2018《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燃料電池堆安全要求》和GB/T36363-2018《鋰離子電池用聚烯烴隔膜》五項國標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5.   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發布日期:3月7日

意見指出,統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建設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2018年將積極推進充電樁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充電樁50萬個。

產業投資

16.   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布日期:6月15日

通知指出,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內容。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積極有效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一是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提升投資自由化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強投資促進,提升引資質量和水平。四是提升投資保護水平,打造高標準投資環境。五是優化區域開放布局,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等地區。六是推動國家級開發區創新提升,強化利用外資重要平臺作用。

17.   工信部布《關于做好平行進口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工信部

發布日期:6月19日

通知指出,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為做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工作,各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及時報送其所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

18.   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

發布單位:發改委和商務部

發布日期:6月28日

負面清單指出,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汽車整車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蓋世小結:新能源必然是未來發展的趨勢,從上半年的政策就可以看出來,國家也在從各方面各領域推動著新能源產業的普及。然而產能過剩、泥沙俱下也是該行業確實存在的問題,政策要主導著其中的優勝劣汰,才能讓新能源行業在我國健康發展壯大。

[責任編輯:陳語]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新能源汽車
電動汽車
充電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