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國務院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為“國十條”),相關內容中,多項與汽車及相關產業相關。這是我國出臺的第二個大氣污染防治規劃,號稱“史上最嚴”,各地關于限購、限牌、限行的猜測因此甚囂塵上,然而對東莞市民來說,似乎無擔憂的必要。東莞交警支隊相關人員表示,目前沒接到任何有關東莞限牌、限購的消息。而對于新能源車的推廣,東莞經銷商則質疑效果。
大力推廣新能源車
“國十條”相關內容提到,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通過鼓勵綠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采取直接上牌、財政補貼等措施鼓勵個人購買。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的比例達到60%以上。其中,“采取直接上牌、財政補貼等措施鼓勵個人購買”有望促進新能源汽車的銷售。
然而,有東莞經銷商對此并不樂觀,因為相似的政策并非現在才提出,2011年底,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等四部門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積極研究針對新能源汽車落實免除車牌拍賣、搖號、限行等限制措施”,2012年7月出臺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 2020年)》進一步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進行鼓勵。2013年兩會期間,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呼聲很高,但仍然不了了之。
相關人士表示,即使排除使用配套設施的因素,對于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一方面取決于生產廠家推出相關的產品,但更重要的是取決于基層政府的貫徹和推進。
東莞提出“綠色交通工程”
黃標車問題也是“國十條”的重要內容,其中明確表示要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基本淘汰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的500萬輛黃標車。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范圍的黃標車。
在“國十條”出臺前夕的9月11日,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下發了《東莞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第二階段(2013年-2015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實施方案》。《方案》指出,東莞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在傳統煤煙型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控制的情況下,以P M 2 .5、臭氧為特征的污染問題日益突出。
關于對機動車排放污染的治理,《方案》提出了“綠色交通工程”,包括黃標車淘汰、車用油品供應、環保標志發放、環保定期檢測和黃標車限行等。具體措施為:2013年12月1日起,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柴油車排放標準;加強機動車停放地和道路抽檢工作,2015年底,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必須達到80%以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率保持達到90 %以上;確保20 15年底前全面淘汰20 0 5年之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黃標車”限行區域面積占市轄區建成區面積不低于30 %;到20 15年底前,黃標公交車全面淘汰,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到60%以上,各鎮(園區)基本 建 成 一 座 以 上 的LN G、C N G加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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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黃標車淘汰時間表
●2013年底前,淘汰2004年至2005年注冊登記的客運黃標車,2000年至2003年注冊登記的貨運黃標車;
●2014年底前,淘汰2006年至2008年6月30日注冊登記的客運黃標車,2004年至2006年注冊登記的貨運黃標車;
●2015年底前,淘汰2007年至2008年6月30日注冊登記的貨運黃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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