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6月28日,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負面清單)(2018年版)》。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推出了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其中,負面清單指出,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汽車整車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此外,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采外資限制。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采、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指出,2018年版負面清單統一列出了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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