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些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常常可以看到有這樣一種車:外表看上去像汽車,可它沒有牌照,行駛速度也只有每小時50公里左右,駕駛人一般為中老年人,他們無需駕駛證,車子也沒有保險。概括地說,它們是小汽車的外殼,電瓶車的內在,它們的名字稱為低速電動汽車,也有人稱為“老年代步車”。因為其是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上路的“三非產品”,還被不少人稱為“野狗”。
經銷的新車竟然是問題車
近日,東安縣的王永寧向湖南日報記者反映說,2015年,他了解市場行情后,決定經銷低速電動汽車。通過多方考察,他選擇了湖南某公司生產的低速電動汽車,因為這是一家國有企業,并且長沙到東安交通方便,便于售后服務。
2015年9月21日,他與對方簽訂了低速電動汽車銷售合同,并投入大量資金裝修門面、打廣告打造該品牌電動汽車店。誰知沒過多久,他便發現廠家生產的車竟然有問題。經東安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電瓶功率只有2500瓦,小于標注的4000瓦,屬不合格產品。經多方協商,今年4月,王永寧將車退回廠家,并與廠家終止了經銷合同,但他因為開店造成的10多萬元損失卻無人理會。為何車子的質量無人監管呢?王永寧又氣又惑。
5月底,記者與湖南某公司核實王永寧反映的情況,該公司行政部一名工作人員說,公司主要是生產礦山機械的,當時公司搞的這個低速電動汽車項目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屬于打擦邊球,現在該公司已停止低速電動汽車的生產,將生產設備轉讓給了益陽市一家企業,所有銷售出去的車已收回,當初發起此事的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處理。
便利廉價激發銷售紅火
低速電動汽車是便利的交通工具,且成本低廉,在三四線城市和農村地區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我省的婁底市和株洲市各有一家規模較大的低速電動汽車生產廠家,這兩家企業都在網上公開宣傳自己的產品。婁底市的這家企業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公司生產的車輛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了生產準入手續,銷售很紅火。而株洲的生產企業只是宣稱市場需求量很大,至于其他情況,他們不肯介紹。但在該廠附近的街道上,記者發現了不少該廠生產的低速電動汽車。
記者找到了兩家銷售低速電動汽車的經銷商。這兩家代理的品牌都是山東和上海生產的,其中一家規模還很大,外面停放了20多臺各種款式的低速電動汽車。這些汽車外觀看上去與普通汽車差不多,也十分精致漂亮,價格2萬到4萬元不等。店主十分得意地告訴記者,他們的銷售很紅火,并對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作出承諾,但聲明這種車上不了牌,只適合在鄉鎮和城鄉結合部行駛,被交警處罰后果自負。
低速電動汽車,究竟該走向何方
低速電動汽車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讓企業看到商機。但也有專家認為,低速電動汽車技術含量低,安全性能沒有保障,鉛酸電池污染大,不贊成大規模發展。時至今日,低速電動汽車依然面臨著“熱市場冷政策”。
記者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了解到,該部門暫時只對納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進行管理,對于未上目錄的低速電動汽車,我省目前并未辦理生產準入,也沒有出臺適用于我省低速電動汽車生產的企業及產品管理辦法。
令人奇怪的是,盡管低速電動汽車一直無政策支持,但也沒有對它的生產和銷售進行明文禁止,一些省市甚至出臺地方政策允許其生產和運行。在我省,2010年,婁底市政府出臺了《婁底市電動車輛管理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對暫未納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且在該市行政區劃內生產、銷售和使用的電動汽車進行管理,雖然車輛未像機動車那樣在交警部門上牌,但有關部門對其納入了管理,如進行備案登記,購買保險,低速電動汽車在婁底市可以按規定上路行駛。
一些市縣交警部門的同志對此則深感棘手:只有屬國家工信部公告內的車輛,才可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合法上路行駛。低速電動汽車也屬于機動車,未上牌上路,交警有權扣車。但目前國家沒有專門的條文規定不允許該類電動汽車上路,而市場上的低速電動汽車,常以“老年代步車”、“旅游觀光車”名義出現,價格低廉,駕乘者以老年人、女同志居多,還有的從事載客服務。因其未取得駕駛證,車輛未上牌,無保險,事故理賠能力弱、抗風險能力差,有的車輛甚至屬于粗制濫造,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嚴重隱患。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低速電動汽車,究竟該走向何方?這已成了一個迫切需要得到政府和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