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汽車投訴情況專題報告稱,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技術的快速發展,汽車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投訴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

 投訴量居前十位的商品(單位:件)

投訴量居前十位的商品(單位:件) 來源:中國消費者協會

5月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根據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2023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304,159件,同比增長6.59%,解決238,499件,投訴解決率78.41%,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4,639萬元。

2023年第一季度,在具體商品投訴中,投訴量居前五位的分別為:食品、服裝、汽車及零部件、通訊類產品、鞋。其中,汽車及零部件領域投訴達10,552件。

同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汽車投訴情況專題報告稱,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技術的快速發展,汽車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投訴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

新能源汽車技術和安全問題

隨著互聯網、人工智能和動力電池等領域技術的加速融合,智能化、網聯化成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未來發展趨勢。然而,新能源汽車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一些技術和安全方面的問題:

一是新能源汽車電池故障。如行駛中續航突然斷崖式下降或動力電池突發故障斷電導致“趴窩”,車輛行駛、充電或靜止過程中突發自燃等。

二是未經消費者同意單方“鎖電”。一些新能源汽車品牌為降低電池使用安全風險,在未告知消費者情況下,通過遠程升級系統對消費者車輛的充電功率、放電功率或電池容量進行限制,導致車輛充電速度下降、動力減弱、續航縮短。

三是智能輔助系統相關問題。如智能輔助駕駛系統失靈、主動剎車遲鈍、中控黑屏死機、感應雷達和攝像頭等傳感器失效等。

四是剎車失靈問題。消費者反映部分品牌汽車存在剎車失靈問題,引發重大安全事故。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建議:

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其容量、壽命、穩定性等都直接影響新能源汽車的續航里程、價格和安全性等。

相關汽車企業應當加強動力電池的研發和創新,提高電池的循環壽命、低溫性能,降低自燃風險,緩解消費者的續航焦慮,保障駕駛安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工信部通裝〔2021〕103號)》明確規定車輛在線升級時,要向用戶告知升級的目的、內容、升級結果等信息。相關企業要杜絕未經車主同意,在保養或在線升級時進行鎖電操作。

新能源汽車企業應當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技術的研發和創新,提高智能輔助系統的精準度和安全性,降低系統的故障率和失靈率,防止發生重大傷害事故。

關于智能網聯汽車安全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特別強調:智能網聯汽車面臨著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方面的挑戰和行車數據歸屬方面的爭議,亟需加強對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算法等方面的監管,建立有效的責任認定和事故處理機制,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促進智能網聯汽車行業健康發展。

智能汽車生產企業和服務平臺運營企業應采取合法、正當方式收集、存儲、使用和共享相關數據,并根據消費者需求提供行車數據,形成可供消費者實時查詢的可讀模式。

建議加快研究制定智能網聯汽車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數據歸屬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支撐智能網聯汽車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此外,針對汽車銷售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還提到,新能源汽車普遍存在宣傳續航里程與實際續航里程不符問題,部分品牌型號汽車冬季續航里程甚至“腰斬”或“膝蓋斬”。

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為,汽車領域的虛假宣傳問題,不僅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也會影響汽車行業的信譽和發展。汽車行業企業應當強化自律意識,規范廣告發布和銷售行為,杜絕虛假宣傳。相關行政部門應當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虛假宣傳案件,及時查處并公開曝光,形成震懾效果。消費者應該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鑒別能力,不輕信噱頭宣傳和口頭承諾,多方面收集和比較信息,理性選擇汽車產品和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行業在快速發展之后進入瓶頸期,一些新能源汽車廠家由于經營不善面臨退市問題,相關車輛的定期保養、售后維修以及原廠零配件服務等難以繼續提供,車輛使用安全堪憂。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建議,加強車輛全生命周期售后服務,車輛退市或4S店關停時,要切實承擔應盡義務和責任,杜絕以各種形式拒不擔責,損害消費者權益。

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不完善

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占有率逐年提升,配套服務需求隨之激增,相關配套服務不完善問題變得愈加凸顯,特別是充電樁安裝難成為阻礙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是充電樁安裝難過小區物業關。一些小區物業以電容量不夠、車位不足、無固定車位等為由拒絕為業主安裝充電樁出具同意書,但同時又引進第三方充電樁公司在小區設置公共充電樁,業主充電需支付更高的費用。甚至有小區物業要求業主額外交納一定費用才同意安裝。

二是充電樁安裝難過開發商關。一些新建小區開發商及其關聯物業公司為售賣高價充電車位,以消防安全為由拒絕為已購買固定車位的業主出具同意安裝充電樁證明。

三是公共充電樁建設數量不足。公共充電樁分布區域不平衡,部分地方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充電樁覆蓋面不夠、數量建設不足,無法滿足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充電需求。

四是充電樁運營維護不到位。部分充電樁運營公司缺乏足夠的管理和運維能力,消費者充電時遭遇故障樁、無電樁等問題;一些公共停車場對燃油車長時間占用充電車位缺乏有效管理。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2022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要求新建居住社區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既有的居住社區要對充電設施建設進行改造,居住社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

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中國消費者協會建議,各地加快公共充電樁的建設,優化充電樁布局,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分析新能源汽車用戶的行駛路線和充電需求,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商城購物中心等人流密集區域安裝快速充電設備,合理規劃充電樁的位置和數量。

另外,物業公司應當配合業主和住戶需要,為消費者安裝和使用充電樁提供便利。

中國消費者協會還強調,充電樁是新能源汽車最重要的配套服務設施,建議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配套服務供給,提升公共充電樁等設施的有效供給水平,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個人充電樁的資源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5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意見,部署加快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會議強調,要聚焦制約新能源汽車下鄉的突出瓶頸,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創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確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續”。

中關村新型電池技術創新聯盟秘書長、電池百人會理事長于清教表示,此次國常會的部署,可以促使各地下發相關激勵扶持政策,引導企業下沉農村市場,解決偏遠地區充電樁“無人建”或“有人建無人管”的問題。同時,國常會提出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可以有效促進部分新能源汽車滲透率低的地區快速推廣新能源汽車。農村充電基礎設施逐漸完善,可以加快新能源汽車下鄉,釋放農村消費潛力,利好整個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同時也有利于發展鄉村旅游,為鄉村振興增添新動力。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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