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雙積分政策”)正式執行。雖然此前雙積分政策經受了國內外眾多車企,甚至部分地方政府的反對與抗議,但歷盡“艱難險阻”,其最終還是順利推出了,足見了政府力促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決心。而就在去年9月,工信部也透出了已經啟動研究制定傳統燃油車禁售時間表的信息。
面對不可逆轉的大勢,很多車企紛紛行動起來,也在一時之間成了業內關注的重點,但彼時大家都忽視了一個問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除了政府的力推和車企的簇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布局不容忽視。這不,就在雙積分政策發布后的第8天,一個省份發布了全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的豪言,并為其定下了時間表。
海南率先推出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表
4月9日,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島嶼經濟”分論壇上,海南省長沈曉明表示,將出臺規劃,在2030年以前普及新能源汽車,為全球島嶼經濟體在推行綠色能源上做出海南貢獻。
根據沈曉明透露,海南省政府近期正在密集研究未來新能源汽車在海南的發展,并將于3個月后出臺詳細規劃。同時,他也給出了一個大概的“計劃表”,即將先從政府機關用車開始,再覆蓋到公交車、出租車、環衛車等公用事業用車,最后到私人汽車。
針對海南省的“大膽之舉”,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表示,韓國濟州島政府的電動汽車已經全部實現了,海南省需要2030年時間有點長,建議將時間表提前5年或者更多。
面對遲福林的建議,沈曉明表示會認真考慮,但鑒于面積和人口的龐大,難度也會比較大。
對于沈曉明的表態,業內反響不一,如之前的部分車企提出禁售傳統燃油車時間表一樣,有出于節能減排考慮的支持,也有擔心過于冒進的反對,但對其最后所表示的難度大話題基本都給予了認同,畢竟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是一項需要整個能源產業鏈與社會保障體系聯動建設、協同發展的大事,任何一方掉鏈子都不行。
地方政府是新能源汽車推廣關鍵一環
過去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過程中,媒體把大多的關注重點放在了車企身上,但對于作為我國各區域產業環境和市場環境的直接構建者——地方政府卻并沒有給予高度的重視。
分析我國2009 ~2012年間推出的“十城千輛”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程,其除了國家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各地方政府在其中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并且其中值得關注的是,該工程最終結果不盡如人意的原因除了歸屬于車企層面的電池技術不過關,車型產品性能難以滿足需求,另一大方面就歸屬于地方政府層面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不完善。記者此前多次出差非北上廣深城市過程中,詢問過各地消費者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看法,大多數人均表示出對基礎配套設施不到位的顧慮。此外,在今年初中國汽車報記者的充電樁情況調查中,發現了目前普遍存在的充電車位被占用、充電樁數量與標注數量不符等情況。
面對以上這些問題,正是需要地方政府站出來挑大梁的時候。而且考慮到消費者的種種顧慮,海南省提出的從政府用車以及公共事業用車推廣入手是一項比較靠譜的政策,期待看到它3個月后的詳細規劃,或許將是今后我國新能源汽車各地域推廣的一個可參考案例。
最后需要提醒的一點是,在今年初的中國汽車報記者關于充電樁情況調查中,也發現了部分區域充電樁結構性過剩問題。對于這一問題,要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地方政府在布局時還需要算一筆具有長期可操作性的經濟賬,戰線拉得長一點不可怕,可怕的是最后落得一屁股壞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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