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交通運輸部在官方網站公布了《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5〕34號)【簡稱“意見”】,并明確交通運輸領域新能源汽車的總體推廣目標——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的應用初具規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的總量達到30萬輛;新能源汽車配套服務設施基本完備,新能源汽車運營效率和安全水平明顯提升。
根據2012年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若意見中規定的總體目標得以實現,那將意味著,2020年,我國交通領域中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數量,將至少占我國新能源汽車推廣總量的10%,甚至更多。而據目前的發展態勢看,新能源城市公交,將無疑成為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領域推廣的重中之重。
帶著這樣的問題,電車匯在“意見”發布的第一時間致電交通部政策研究室,以明確“意見”中對推廣目標的制定依據,得到的回復是:“交通部將聯合多部委,在接下來集中一切優勢力量,率先在全國普及新能源公交車;同期,將傳統公交補貼與新能源公交的推廣效果聯動,達不到推廣目標的城市,將逐步縮減其運營、燃油等補貼。對于新能源公交推廣數量達標甚至推廣效果較好的城市,交通部將聯合財政部,給予必要的運營補貼。”
根據電車匯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新能源城市公交保有量約3萬臺,占我國城市公交總保有量約10%。接受電話采訪的交通部同仁表示:“針對新能源公交運營補貼的政策方案,目前正在提交國務院審議,不出意外,將在‘意見’發布后不久發布,以形成對交通領域新能源公交推廣目標的支撐。”
據該負責人介紹,此次交通部牽頭推出一系列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嚴格遵守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國十條)等政策法規,在充分調研城市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效果后做出的決定。是積極應對霧霾,決心治理交通領域環境污染的態度體現。
隨著京津冀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包括長三角、珠三角在內的全國多個地區,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環境污染,因此,必須從交通領域開始“重拳”治理。
公交補貼,成品油價格補貼調整先行
該負責人同時指出,交通部針對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的調整,將率先從調整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開始。調整后的成品油價格補貼,將不再與各地油價和用油量掛鉤,費改稅補貼以2013年實際執行數為基數予以保留;但漲價補貼將在2013年實際執行數的基礎上逐步遞減。
不過,出于各地公交穩定運營考慮,未來,全國各地主管部門,將在交通部的統一部署下,給予政策缺口相應的地方補貼,并通過制定相關政策,調整票價,吸引外部資源等方式解決。
補貼金額將與新能源推廣數量掛鉤
在采訪中,該負責人強調,交通部將根據各地環境污染的實際情況,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推廣補貼政策。具體而言,在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和重點省市,交通部將強制規定其城市公交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并予以落實;其它地區城市可靈活調整。達到推廣比例的,漲價補貼按照政策調整后的標準全額撥付。未能達到上述推廣比例的,將適度扣減當年應撥的漲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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