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從權威渠道獲悉,財政部門將加快環境保護稅費改革。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要求,財政部起草了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目前正在有關部門審核會簽,爭取盡快向國務院報送。
全國政協委員、環保部副部長周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未來還要爭取將含汞、含鉛等高污染產品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納入環保稅征收范圍,使“大環保稅”逐步整合資源環境方面的消費稅和現有的排污收費,逐步實現稅制“綠色化”。
周建介紹說,環保部考慮將幾項開征環保稅條件比較成熟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從排污收費改為收稅。如此一來,法律效力和強制措施將更到位。
在“費改稅”的原始方案基礎之上,周建還透露,環保部已經制定了一份高污染產品名錄,目前在爭取將這些產品納入征稅范圍,納稅對象初定為企業。
周建解釋說,生產過程中的排污可以通過現行排污費去調控,但對使用、廢棄環節產生的污染,目前仍存在一定的監管空白。一是含汞熒光燈、鉛蓄電池等產品報廢后被亂丟亂拆,二是企業停產、轉產后有毒有害廢棄物亂堆亂放,兩者都引發了空氣、水、土壤的汞污染、鉛污染。“只有納入稅收范圍,才能為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和再利用籌集足夠的環保資金,落實企業污染治理的責任,讓企業意識到自己也是環保的參與者。”
記者曾報道,環保部正會同國家發改委研究建立廢舊節能燈回收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周建表示,他個人認為,基金監管層級多,要經層層審批,也容易誘發內部問題,因此建議以“環保稅方案”取代“基金方案”。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許文認為,有些產品是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染物,可以運用污染排放稅或環境保護稅來調節;有些產品是在使用過程中產生污染物,可以運用其他稅目來調節,如污染排放量大、資源消耗量大的產品可以運用消費稅進行調節。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曾撰文指出,中國將把部分容易污染環境、大量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許文對此表示,環保部此前也發布過高污染產品和高環境風險的“雙高”產品目錄,可以從中挑選出一些比較合適的產品納入到消費稅征收范圍內,如鉛蓄電池、含麟洗衣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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