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將加快落實地方財政補貼政策,做好補貼資金的統籌和籌集,并根據國家補貼情況,由地方財政對基礎設施運營進行配套補貼;二是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統一規劃和建設,做好建設用地與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納入年度用地計劃,在用地指標、土地預審、土地征用、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保障和優惠,對公交充換電站用地不足部分以無償劃撥方式提供建設用地;三是發放新能源汽車統一標識,保障優惠政策的操作實施;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對以融資方式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單位,給予不高于基準利率的低息貸款。
具體推廣領域
一是對換電式公交車運營成本超出同等燃油車運營成本部分,由市財政據實補貼;二是允許郵政快遞用新能源汽車,在向市公安交管局申領貨運機動車運行證后,按規定允許白天進入市區道路行駛;三是按照法定程序,研究確定符合車輛性能和配置水平的新能源出租車收費標準;四是明確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五是建立區縣財政補貼機制。對本區域運營企業購置純電動運營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1:1比例予以配套補貼。建立健全區域運營新能源車輛管理制度;六是對于政府機關采用新能源汽車給予優先采購政策支持;七是推動住宅小區物業允許住戶申請安裝充電樁。
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方面
一是設立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專項,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模塊、整車技術等的研發,支持天津新能源汽車監控平臺的技術開發和建設。二是對新能源汽車的改擴建項目、引進技術和裝備項目、企業收購兼并境外擁有核心技術的企業和研發機構且獲得相對控股權的項目,按有關規定給予支持;三是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及相關企業可優先申報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四是鼓勵國內外企業來津投資新建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配套企業,給予優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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