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進中心發布消息稱,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其中今年全省計劃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
此前(1月18日),海南“十三五”建設發展輝煌成就系列新聞發布會第八場在海南省新聞發布廳舉行,會議傳出的信息顯示,2020年,海南省全面推動海南清潔能源島建設,加快構建以清潔電力和天然氣為主體、可再生能源為補充的清潔能源體系,并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全省推廣應用3萬輛新能源汽車的目標,全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成效顯著。
據悉,去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新增注冊登記3.12萬輛,完成年度任務3倍以上。截至202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6.4萬輛,保有量占比達4.2%,高出全國平均水平約2.4個百分點,在全國排名第四,緊隨上海、北京等地區。
早在2019年,海南省率先出臺《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成為全國首個提出2030年全域禁售燃油車目標的省份。在今年的《計劃》中,新能源汽車及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力度進一步加強:
《計劃》強調,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探索新能源汽車“以租代購”模式,力爭到2021年底,逐步提高全省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
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計劃》還指出,繼續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扎實做好新能源汽車的登記管理,加快調整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的結構比例,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占汽車保有量占比超過5%。
在優化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配套,海南將制定全省2021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作計劃,全省新建充電樁10000個,確保2021年底純電動汽車與充電樁總體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各市縣根據車輛推廣目標任務科學規劃集中式充/換電站選址并向社會公開發布,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深入推進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基礎電容配置不足等問題,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80%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具備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能力,在部分有條件的服務區開展換電模式試點;制定出臺充電樁進小區工作方案,破解充電樁進小區難問題。
此外,支持有條件的加油站按照《海南省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試行)》開展油/氫綜合站建設試點,研究項目建設和運營支持鼓勵政策,探索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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