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市交通委有關新能源汽車免費停車政策的一紙方案,將本已很熱鬧的新能源汽車熱浪再次掀高。筆者聽到的聲音中,有贊成者,但似乎不贊成者更多。
探究本次方案出臺的原因,不外乎是為了提高大氣空氣質量而采取的“控車減油”措施,其用意在于相對提高傳統燃油車的用車成本并降低其使用強度,為完成《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進行工作任務的分解。
看似很好的一項舉措,但從中我們也看到了政府有關部門認識的偏頗和態度的急迫。
實質上,筆者曾多次強調,從“油井到車輪”的邏輯來看,在目前中國仍處于火力發電占絕對主力的大背景下,大力發展以電動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本身就存在更大的難度。一邊是看著很好的零排放純電動汽車,一邊卻是依然要由煤碳等石化資源來提供絕大部分的電力。已經有不少數據能夠說明,從整體循環角度上說,在這種環境與資源背景下的純電動汽車并不比傳統燃油車有什么優勢,甚至這種煤變電再變動力的方式比直接由油變動力的方式所產生的環境負擔還要嚴重。從本質上說,在當下中國大力發展電動汽車面臨的并不是清潔,而是另一種隱含起來的污染。因此,對于中國來說,大力發展電動汽車的過程中如何減少這部分隱含污染,需要下更多功夫。
從國家推廣普及新能源汽車的幾十個城市來看,基本上普遍為大中城市以上。在包括北京、上海、廣州等這些大中城市發展與普及電動汽車,從某種角度看是一種實質上的污染轉移,也就是將這些城市使用電動汽車所本應產生的污染,轉移到了傳統能源發電廠所在地。
從中國經濟的歷次變革和城市與鄉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對比能夠發現,許多在環保等方面走在前沿的事物皆是從城市向農村擴展普及的。即使像鋼鐵廠這類污染較嚴重的生產大戶,也都是隨著大城市污控的加嚴而逐步轉移到另外一些相對欠發達地區。電動汽車的總體運行模式,也與這些轉移如出一轍,并沒有什么新鮮的。
當然,從國家戰略以及從技術儲備、國際競爭等角度看,適量發展電動汽車并不是沒有道理。但話說回來,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它的評判標準就是讓普通百姓能夠普遍接受的程度。
顯而易見的是,電動汽車在我國一些推廣可以銷售的地區,已經從購買、上牌、稅收、用電、充電等多個環節上獲得了國家的大量補貼和實質幫助,如果再以免停車費的方式實施進一步的優惠政策,至少傳統燃油車主、停車場管理人員等利益相對受損群體肯定不會舉手歡迎。
忽略掉隱含污染等問題,電動汽車由于在行駛途中“不產生污染”而在過路費、路權等方面得到了實惠。問題是,停下來的車,無論是電動汽車還是傳統燃油汽車都不產生污染,占同樣大小的一塊地,為什么有的收費有的卻不用收費?一切似乎缺乏合理的解釋。
由此可以預見,即便相關政府部門強制推行,這一制度所面臨的阻力也將不會太小。
雖然在德國、美國和其他國家的一些城市里,也都有類似對電動汽車免停車費的措施或相關研究,但這些國家的能源與環境與我們不同,且其電動汽車的隱含污染系數要遠遠小于我國。在此背景下,似乎我們相關管理者的出發點不應該只是為完成任務和指標,而應該多做一些技術與數據上的研究,做一些了解民情的工作,讓老百姓能夠心悅誠服,齊心協力實現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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